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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生实习报告

发表时间:2020-08-11

《谈谈作为法学学科的欧洲法学——欧洲法导读》演讲范文。

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当我们面临一场演讲时,我们最好是准备好一份优秀的发言稿,通过演讲可以直观的表达自己心中所想,写好一篇演讲稿要注意哪些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谈谈作为法学学科的欧洲法学——欧洲法导读》演讲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作者:张恩民

一、引子

50多年前,当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 签署时,没有人能预料到欧洲一体化会发展到今天的程度:以欧洲各大共同体为第一支柱、以共同的外交与防卫政策为第二支柱、以刑事案件的警务与司法合作为第三支柱,以欧洲联盟为穹顶,一座宏伟的欧洲统一大厦的雏形已经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初人们的期待,欧洲联盟的出现及其发展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而且,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并没有就此止步不前;这种进程仍在继续。目前,在许多领域,人们不能无视欧洲各大共同体所占据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条约存续期限已于XX年届满)、《欧洲共同体条约》、《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以及后来的《欧洲联盟条约》及其各个修订版本的基础上,为了在这些条约所涉及的领域建立一个内部统一大市场,各个成员国把原来属于内国的一部分主权让渡给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共同体以及(XX年之前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以及各大共同体的各个机构。目前,在这些机构中,原则上讲,(部长)理事会拥有立法权,欧洲委员会享有行政执行权,欧洲法院负责司法权(包括对各大条约司法解释),欧洲议会享有立法参与与监督权,一个分权与制衡的体制已经逐步形成。成立各大共同体的条约以及欧洲联盟条约及其各个修订后的版本构成了欧洲法的基础,因而被称为是基础性的共同体法 (primaeres gemeinschaftsrecht)。各个机构根据基础性的共同体法所颁布的条例、指令、决定等属于派生性的共同体法(sekundaeres gemeinschaftsrecht)。这两部分法律规范是目前欧洲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实施欧洲法的过程中,欧洲法院的判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很多情况下,欧洲法院通过先行裁决程序以及其他程序做出判例,就具体案件中适用共同体法的问题做出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所体现出来权威性、灵活性与创造性,不得不令人联想到“法官造法”这一功能。fw92.Com

二、欧洲法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1、欧洲法的主线

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是欧洲法产生、发展的主线。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正式生效,欧洲煤钢共同体(egks)正式成立。从此,各成员国把煤炭钢铁的生产经营管理共同交给一个具有“超国家的”共同体及其“高级管理局”(欧洲委员会在煤钢共同体的名称)来管理,欧洲一体化迈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实质性第一步。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生效,欧洲经济共同体(e/yanjianggao/yanjianggaofanwen/27199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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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价值归宿演讲范文


检察日报XX年01月14日

说到人,人们就会问,是什么意义上的人。在这里,我所说的人,

是指拥有自然生命的个体的人,即自然人。做为自然人的人,在法中

究竟有何意义,常常为人们甚至为学者们所忽略。在法理学家那里,

人似乎只是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等;在民法学家那里,

人也不过是做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

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等;在刑法学家那里,人不过是犯罪人、被害人;

在诉讼法学家那里,人不过是原告、被告,原告人、被告人、诉讼第

三人,证人、鉴定人,等等,都忘记了那创制法并运用法来服务于人

本身的大写的人。而法的价值首先要明确的,正是做为法的主体的人。

没有人,就不可能有以人为中心与归宿的法的价值。

人,既是具体的,也是抽象的。法律视野中的人也是具体与抽象

的统一。因为每一个法律制度、法律规范都总是由特定时期、特定条

件下的特定的人创造,并由特定的人来实施的,其目的也在于要为特

定的人在特定的时空上提供一个具体的行为准则。法律视野中的人也

是抽象的人。创制法律的人是人的整体,人的总称,法的产生与存在

都不是某个人的杰作或伪作,而是人作为整体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

现的历史现象,它还将伴随人的发展而发展,甚至消亡。法的价值所

关注的,是具体的人与抽象的人的统一,只看到其中任何一个方面,

都是对于法律中人的地位的误解与歧见。

法的价值主体,是人而不是物。由于阶级社会的剥削与压迫,人

的主体性失落了,这实际上是法律的实然与应然的冲突,也是人类社

会发展的悲剧。也许是由于剥削阶级压迫的影响,以至于在无产阶级

取得政权以后,许多人还在历史的阴影中,忽略了对于法律中人的地

位的理性审视,错误地认为强调人的主体性是剥削阶级的主张,殊不

知那恰恰是剥削阶级口口声声要实现而实际上严重背离了的主张。人

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学说,也是马克思主义与剥削阶级学说

的重要区别之所在,遗憾的是这一点在很长的时间都被人们遗忘了。

法的价值即是法对于人的价值。发展与解放全人类是无产阶级的

伟大理想。真正的法的价值是谋求人的发展与解放的,否则就是法的

价值的畸变,就应当为我们所摒弃。凡是与人的发展与解放背道而驰

的法的追求,就不是真正的法的追求,也不是真正的法的价值。任何

忽视人与抹杀人的法都是对于法的价值的反动。

法的价值归宿

法的本体价值论纲___大话法的价值演讲范文


内容提要 法的价值可以排序,必须排序。因为法的本体价值是评价法的标准。只有体现法的本体价值的法才是法。法的价值划分为法的工具价值和法的本体价值。法的工具价值的内容和排序由低到高依次是秩序、效率、自由、正义;法的本体价值的内容和排序由低到高则依次是稳定、公平、公正、人性。稳定是基础性价值,人性则是终极性价值。

关键词  法的价值 法的工具价值 法的本体价值 法的本体价值论

新自然法学归根到底是道德法学,也可以说是价值法学。无论是“实在法之上还有自然法或永恒正义”也好,还是强调法的内在道德也罢,总之,新自然法学在对实在法的实然的分析之外,更注重对其应然的评价,进而怀着对应然法的追求。评价法的标准,对法的价值的探讨,应是新自然法学的核心,而且是能够统领新自然法学语境下的“法理学”的全部内容。

一 “法的本体价值论”想法的源起

学过一门学科总想对所学的内容有个概括性的总结和评价。例如《宪法学》的全部内容和收获可以用《人权宣言》中的一句话加以总结:“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实现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这同时也是评价宪法的真理性标准。学完《民法》,归根到底是土地问题。笔者认为,人类享有的真正值得珍视的真正的财产中,只有一件是归民法调整的:那就是土地。中国人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民问题,中国物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土地问题,而农民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土地问题。如迁徒权这样一个宪法性权利,归根到底还是土地问题。学完《民法学》,我找到了评价民法的金钥匙:土地。试问:我国现行民法中关于土地问题哪里体现出半点近现代民法的影子?私权神圣、契约自由、主体平等三大民法原则一概无从谈起。我想,土地法不“民法”的民法就不是民法;中国现阶段根本不可能制订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

同样的思路,在法理学的视阈内,如何评价“法”呢?能还是不能?这是个问题。善恶标准的界定是个老问题了。博登海默在其《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指出:“古往今来的自然法传统都倾向于这样一种立场,即一个完全丧失或基本上丧失正义的规范制度不配被称为‘法律’。”善恶标准问题是个老问题,也是个新问题,问题是如何理解法的价值的真正内涵。有的法理学教科书说,良法的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人民的意愿、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法律规范体系具有正义性。请问:依这种标准能够真正科学地来评价法吗?法理学的任务和出路及其赖以生存的“方法”究竟在哪里?法理学这门学科值不值得去研究、去热爱、去献出时间?能否找到一个统领法理学体系的思路?评价宪法和民法所采用的“微积分”的方法能否应用到法理学:“打碎了去分析,整体上去评价”?

二 什么是“法的本体价值论”?

我认为,法的价值是法理学的灵魂,是统领法理学体系的概念,就好比民法学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刑法学中的“犯罪构成”,贯穿学科始终。

法的价值是评价法的标准吗?“法的本体价值论”的基本观点是:只有体现法的本体价值的法才是法。也就是说,法的本体价值才是评价法的标准。

通常所讲的法的价值实际上是法所促进的价值,是把“法”当作了工具。无以名之,名之曰:“法的工具价值”。而法之所以具有工具性价值,是因为其自身就有价值,无以名之,名之曰:“法的本体价值”。“法的本体价值论”主要是基于这样一种划分:

自然正义

正义

自然的正义(天道的正义)

人间正义

法的工具价值  自由--------人的自由

效率--------  国家的效率

秩序--------  社会的秩序

法的价值

人性

公正

法的本体价值公平

连续而非朝令夕改

稳定和谐而非自相矛盾

平稳、平衡而非倾斜于几个原则或某些主体

冷静、平和、温和而非歇斯底里

注:“平等”作为基本假设贯穿始终,没有单独参加排序;

“安全”是“秩序”的应有之义。

笔者在一篇有关“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文章中曾提出过这样的观点:“把人当作物,是对人的不尊重的起点和终点。”同样,把“法”当作工具来促进别的什么东西的价值的看法也是很危险的。

关于“本体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含义,用两个比喻:

一是“花瓶理论”:“花瓶的本体价值在于它本身有美感,而不在于它摆在哪里;法的本体价值在于它本身有价值,而不在于它用在哪里。”

二是“美女理论”:“林黛玉的本体价值在于她是躺在书里,而不在于躺在床上;法的本体价值在于它是写在纸上,而不是握在手里。”

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用,客体有哪些性状、属性、作用为主体所运用、珍视、欣赏和追求。

法的价值是指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或行为规则有哪些性状、属性、作用为人所运用、珍视、欣赏和追求。

法的工具价值是指法作为规范体系或行为规则有哪些作用为人所运用和追求。

法的本体价值是指法作为规范体系或行为规则有哪些性状、属性为人所珍视和欣赏和追求。

法的本体价值论是指一种旨在研究法的本体价值的内容及其排序并用以评价法的法理学理论和思维方法。

三 法的本体价值的内容及其排序

(一) 稳定 

稳定是法的本体价值中的基础性的价值。至少包括以下四层含义:

1 连续而非朝令夕改;

2 和谐而非自相矛盾;

3 平稳、平衡而非倾斜于几个原则或某些主体;

4 冷静、平和、温和而非歇斯底里。

下面着重谈一下第三和第四层含义:

所谓“平稳、平衡而非倾斜于几个原则或某些主体”:

这里是在牛顿力学中“稳定状态”的意义上使用“稳定”一词。

笔者认为:符合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的法才是法。(法的本体价值论第一定理)

(牛顿第一运动定律:一切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下,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

推论:符合牛顿第二运动定律的法不是法。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f=ma。物体的加速度跟所受到的合外力成正比,跟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和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举例说明:合外力不为零,有加速度的情况有两种:加速直线运动和圆周运动。

ab区间为粗糙平面,f=f,方向相反, 合外力f与物体m的运动方向垂直。

合外力为零。符合牛顿第一运动定律; m在再审

a之前,b之后为光滑平面,合外力为f, f:就看读者自己的理解了。

加速度为a

a:起诉;b:宣判。

“法的本体价值论第一定理”及其推论的应用最明显的例子是在程序法领域:在没有对抗,合外力不为零,只有推动力而无阻力的程序(特别是刑侦)和执行程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程序。再审,做着圆周运动。合外力和加速度指向圆心。合外力的组成极为复杂。总之,再审程序非法。

所谓“冷静、平和、温和而非歇斯底里”:

这里,是在“情绪稳定”这一含义上运用“稳定”一词。(“但书”的大量使用有一部分原因是立法者“情绪不稳定”。我考虑“稳定”价值的这一层含义就是从读法条时追问“但书”的成因开始的。)

“情绪不稳定”的法条举例:

①《婚姻法》第四条“忠实义务”

这一条文表现出来的“不稳定”就象受苦受难的妇女。王朔的小说《过把瘾就死》里有这样一个情节:主人公杜梅把丈夫捆起来,脖子上架把菜刀:“说!你到底爱不爱我?!”在《婚姻法》的“忠实义务”这里,所谓法律的强制力可能就是杜梅的菜刀吧?真不知道在此处如何理解“法是统治阶级的体现”?为了给“情绪不稳定”的立法打针安定剂,《婚姻法解释》第三条说:“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有人从实用的角度看这条所谓“忠实义务”,认为缺点在于“不具操作性”,我从本体价值论的欣赏角度来看这一条,就象吵架的小两口,极不严肃。

②《刑法》中的特别累犯和“特殊再犯”

《刑法》总则第65条两款已经把累犯制度规定的很清楚、很完整了,是“冷静和平和”的;第66条“特别累犯”,规定犯国家安全罪的在任何时候再犯国家安全罪都是累犯,显得情绪有点激动;分则中第356条,关于毒品犯罪的“特殊累犯”或“特殊再犯”则全然不顾总则的规定,完全是暴怒的发脾气的样子,丧失理智,歇斯底里了。

③《刑诉法》死刑复核程序

《刑诉法》第99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诉解释》第274条却有“但书”:“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除外。”这一“但书”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除外但书”,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死刑复核权归中央”的原则,就好像一个情绪不稳定的小皇帝一早醒来想作个“勤政”、“慎刑”的好皇帝,于是“三复奏”、“五复奏”,到了晚上,“当皇上太累了!光是死刑复核就管不过来,还管不管别的事了!明儿起不用向朕复奏了,向张公公、李公公他们复奏就行了。”

(二) 公正与公平

法理学教材往往把公平、公正放在正义下边讲,并不作区分。越是基础的概念越难下定义,不是用公平、公正来定义正义,就是用正义来定义公平、公正。但我认为应该把公正和公平从正义中区分出来:正义是法的工具价值,而且是法所促进的价值中最高位阶的价值。(我当然赞成“自由是基础性的终极性的价值、自由是最主要的价值”的观点,因为这是以人类社会为前提的。)正义划分为“人间正义”和“自然正义”。法,最终将不仅仅是人的法,而且还是自然的法。“刘海洋伤熊事件”的背后是动物权利的问题。将来也许我们会有《禁止虐待动物条例》或者《接待外星生命暂行办法》。所谓“法法自然”,人终将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把自己的自由置于自然的正义之下。“唐僧的正义论”是超越人类社会的正义论: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叫人法;调整妖与妖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叫妖法;调整人与人之间、妖与妖之间以及人与妖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叫人妖法。人妖法的最高价值是正义。

既然有区分的必要,又没有下定义的本事,只好讲个故事了------试图说明公平、公正与正义的区别:

老虎和狗的故事:一天,两只狗因争吃一摊屎发生争议,来找老虎评理。老虎说:“这容易!”拿来一根方便筷从中间一分为二,不多不少,一狗一半:“趁热呼吃去吧!”―――这是公平问题;又有一天,这两只狗因为争吃一块肉又发生争议,又来找老虎评理,老虎乐了:“嘿,小样儿!你们俩也配吃肉?!归我啦!”――这是公正问题;这时,唐僧看见了,说:“观音姐姐,为什么狗就该吃屎老虎就配吃肉呢?是不是因为狗是狗他妈生的,虎是虎他妈生的?”――这才是正义问题。

现行法律中有损公平、公正评价的条款很多。举例说明公正问题:

1 不当得利,利益收缴。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方。”很好。《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费用后,应当收缴。”老虎嘴脸。

2 离婚财产,照顾女方。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和第42条比较一下:“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第39条的“女方权益”似乎应为“困难一方权益”或“弱势一方权益”。“一方”、“另一方”当然比“男方”、“女方”公正。因为所有的立法者不是男方,必是女方,不会是“第三方”。第39条的背后站着个曾离过婚的老太太。

3 婚姻问题,军人特权。 《刑法》第259条有“破坏军婚罪”;《婚姻法》第33条有“离婚须经军人同意。”奇怪了,不是“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吗?怎么就只许你“常思念那个梦中的她”,我就只能“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唱到今”?有何法理?――公正让位给了秩序。

那么,“生育权”如何评价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了“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公民,当然包括男公民。)“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如何用法的价值来评价正式规定“生育权”的进步和对计划生育的异议呢?稳定乎?公平乎?公正乎?都否。是人性。法的本体价值中位于最高位阶的是人性,只能是人性。

(三) 人性

法的本体价值的最高境界在于体现人性。法必须符合人的自然情感。人性,是法的本体价值中的终极性的价值。法在此与儒家思想等人类思想精华相通。学完法理,我有一联:“法乃学问,深也好,浅也好,峰回路转终讲理;人非草木,对也罢,错也罢,柳暗花明总关情。”首尾四字便是横批:“法理人情”。

“生育权”、“计划生育义务”可以用人性价值来评价。同样,“探望权”在立法技术上有使用语言不符人性的嫌疑。老子看儿子,“探望”乎?尽管这已不是本文所要着力探讨的问题了。

新《婚姻法》总的来说是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有的地方不稳定,有的地方不公平,还有的地方多少有点“没人性”。

以上涉及了一些部门法,那么,《法官法》、《律师法》这一部分如何用“法的本体价值论”来理解,来评价呢?《司考教材》中“法律伦理和法官、律师职业道德”这一部分稳定乎?公平乎?公正乎?都否。是人性。

内心有良知的人能被触动、感动、感化。法律的许多问题归根到底是从业人员的道德问题。无论是立法、守法、司法、执法都必须考虑这个问题。良知、良心使人自觉遵守是最高境界,而警戒则是低级的。职业共同体的共同良知与从业人员的个人良心,这是人性问题。学完这一部分,我又有一联:“伸张社会正义,志得意满之日,不忘一身正气;维护法律尊严,功成名就之时,依旧两袖清风。”横批:“难能可贵。”

然而,还是有一些地方是法的本体价值论,甚至是法理学所无法解释、无法评价的。生活的丰富、人性的根源、命运的轮回,或许需要我们拥有超越法理学的宗教情怀。在文章的最后,我想描述一下现行民法中最不人性、最不正义、最没天理的一幕:

《民法通则》第17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民诉意见》第15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可以设想一下这一幕人间悲剧:妻子疯掉了,丈夫起诉离婚,岳父母已过世,成年儿子作为法定代理人与父亲对簿公堂,争论财产、照顾、护理等事宜。这一幕还有法理好讲吗?儿子现在的义务源于父亲先前的行为呀。真是“不知其可”了。是法律有问题吗?是法理有问题吗?还是人有问题?好像都不是。是因为人类因“原罪”而必然要受惩罚吗?除了悲天悯人,我钟情的法理学让我无言以对!

以上,是笔者对法的价值问题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因为不成熟,所以称为“纲”。总的说来,是想找到一个评价法的标准,建立一个能够统领法理学体系的概念,试图能找到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回答法理学的任务、出路和方法在何方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不是我的能力能够解决的;或许,法理学与哲学的“分”和与数学的“合”是个思路上的尝试。

法的本体价值论纲___大话法的价值

先发制人法演讲稿范文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当我们即将上台演讲前,我们应该要准备一份成功的演讲稿,优秀的演讲更能博得大家的关注,一篇演讲稿要怎么把它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先发制人法演讲稿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先发制人是指公诉人将辩护方的可能提出的和避而不谈的问题,在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进行全面论证,从而产生争取主动的先入为主的效果。运用此技法,则 要求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之前通过分析证据材料,找出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之间的细微矛盾并予以解决,通过法庭调查等环节,预测辩护方可能就案件事实的认定、证 据的运用、案件性质、适用法律以及量刑情节等主要方面的辩护观点。例如:某被告人故意杀人一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被告人一直辩称自己只是想 把被害人杀伤,没有要把被害人杀死的想法。庭审中,辩护人也想借此机会提出被告人无主观杀害被害人的故意,而将被告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辩护 观点。

为此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中首先发表如下意见:

1、被告人使用的凶器是带倒钩的长约17厘米的锋利的双刃匕首,对人的生命构成极大的威胁;

2、任何 人都知道心脏是人体最为重要的致命的器官,但是被害人全身有三处受伤,第一、第二处伤均在胸部,第三处伤在右腹部;

3、在案发之前,被告人和被害人有较深 的矛盾,被告人曾对证人说过:“总有一天,我要杀死他(指被害人)”,其杀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是很明显的;

4、前两处伤均直接深致心脏动脉和心脏瓣膜,第 三处伤深及肝脏,致肝破裂,三处伤均是致命伤,因而,被告人辩称只是想伤害被害人的理由与事实和证据不符。

在此案中,虽然辩护人对被告人的行为做了杀人的 主观故意不存在,其行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辩护,但因公诉人对此辩护观点在其发表辩护意见以前已做了客观全面的分析和论证,显然辩护方的辩护观点不能得 到认可,故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起到了“先发制人”的作用,合议庭最终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小偷示众”凸显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演讲范文



因偷摘一些杨梅,就被捆绑示众,在烈日下暴晒数小时,这事发生在重庆来温州务工的两位女青年身上,整个过程持续3小时。(《温州都市报》5月30日)
  两位女青年之所以会被“示众”,原因就是因为她们偷摘了一些杨梅,并且当在山上守候的村民发现要求她们赔偿200元时,而她们身上没带钱,就被捆绑起来了。村民的根据是今年村里在村口贴出了告示,严禁外来人员上山偷杨梅,违者将予以重罚。当然,该村也有一些村民和外来人员认为,出现偷摘杨梅的事情,应该以教育为主,适当罚款,随意捆绑示众是不可取的。
抓到小偷进行公开捆绑“示众”的做法在各地不绝于耳,去年现代快报就报道,12月3日清晨,江苏省扬州市区凯莱花园发生入室偷窃案件,小偷被抓后被小区保安绑着站在门口示众,保安称示众是应住户要求的,要让大家认识他,以便提高警惕,有些痛恨小偷的市民还认为示众方式好。 
 对“小偷示众”的做法,无疑是违法的,如果持续的时间长或情节恶劣的话,还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是,在我们看到的这些违法事件中,这种做法有的是得到所在基层组织的默许,有的是获得村民、市民的赞同。而且,即使认为示众做法不可取的村民,也认为可以对小偷“适当罚款”。然而,我们都清楚,罚款只能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与程序进行,公民个人、企业和群众自治组织非经法律、法规或行政机关的授权是无权进行罚款的。
一味地指责这些村民或市民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是无济于事的,其实,在相当多的村民或市民中是有着某种“法律意识”,只不过这种所谓“法律意识”不是由公共权力机关所颁布的法律的意识,而是一种所谓的“民间法”的法律意识。只要我们不抱国家法万能主义,我们就得承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除了国家的法律在运行外,一种由农业文明沿续下来的乡规民约、习惯、道德伦理等等组成的“民间法”在事实上规范和调整着乡土社会的人们。国家法律在这块土地上与“民间法”处于一种拉锯式的状况,“民间法”在国家法律的空白处、缝隙处和抗争中顽强地生存。
具体到对“小偷示众”的事件中,便真切地反映了国家法与“民间法”碰撞与博弈。乡土社会的乡规民约、习惯对于小偷进行公开“示众”给予认同,以暴制暴在“民间法”中具有天然的正当性。然而,现代民主、文明的社会,高举保护人权的旗帜,惩制不法行为的权力收归于代表民意的公权力机关,国家法坚决反对用不法行为来对付不法行为。当然我们说,国家法并非一定要完全打压“民间法” 生存空间,在国家法的空白处,“民间法”可以找到生长之路,甚至有时国家法不得不作变通与修改,以适应乡土社会现实的需要,但在原则立场上,国家法律必须长驱直入,不容“民间法”喘气。对于“小偷示众”一类事件,国家法律必须管起来,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判刑的要判刑。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看到,对于公民个人、企业和群众自治组织擅自罚款,抓到小偷随意公开“示众”等行为,“小偷们”基于道义上的谴责是不敢全力维权,而更令人感到遗憾地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也表现出相当的宽容。除非造成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执法人员通常会以动机良好,对象本身就是违法之人并不处罚或进行给予极轻的处罚。其实,执法人员是以“民间法”的思维去执行国家的法律,如此一来,落后、愚味、野蛮的“民间法”又假执法人员之手得以生存并发扬光大。
因此,要改变诸如“小偷示众”一类的事件屡禁不止的现象,除了要大力普及国家法律知识,“送法下乡”外。更重要的是要求我们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这场国家法与落后、愚味、野蛮的“民间法”的碰撞、博弈与对话中,要严格执法,以实际行动全力以赴维护国家法的尊严,让国家法律能在民众心目中真正生根、发芽。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tao1991@diyifan
“小偷示众”凸显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

儒法之比较及其现代意义演讲范文



摘要:纵观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各家学说有如天空璀璨的群星,然从其影响力来说,儒法两家是足具影响力的学派。可以说,中国传统法制乃在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不断作用中而形成。① 研究二者对当代依法治国和以人为本的方略都有重要作用和影响。

一. 儒家思想概说②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
“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
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二. 古代意义之法治③
可以说,法家的法律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新学”。所谓“新学”是相对以儒家
为代表的“礼治”主义的“旧学”而言的。“新学”与“旧学”的分歧归结为“法治”主义与“礼治”主义、“德治”主义、“人治”主义的分歧。
法家的“法治”主义有其特征:主张干涉而反对放任;排斥“人治”主义而独任“法治”主义;排斥“礼治”,不承认自然法的存在;主张国家至上,社会团体甚至血缘亲属团体的利益都得服从君主的国家利益;反对徒任“势治”。法家的思想以“唯物论”为出发点,常常注意此时此地的环境,又深信政府万能,而不承认人类个性的神圣。它的政治主张严格的干涉,但干涉须以客观的“物准”为工具。这一“物准”就是被视为“规矩、权衡”的法律,不容许统治者任意的论心定罪。人们只有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自由和平等。“法治”主义的精神实质就是“物治”,所以又称“法治”主义为“物治主义”。④一方面,是用客观的标准如规矩、权衡、斗量、尺寸等物一样的客观的、人设的、固定不变的法来衡量所有的人;另一方面,是把人当物来治理。也就是把人当成可以用固定的、客观的规矩、尺寸等“物准”去准确无碍地衡量的东西,而不考虑人的特殊能动性。
同儒家的“礼治”相比,法家的“法治”反对宗法等级制和世袭制,要求平等守法,并且主张制订和公布成文法,凡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所以说“礼治”和“法治”的主要分歧不在于制裁手段,而在于行为规范的内容本身。也就是讲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异”的差异行为规范与一断于法的统一行为规范之间的分歧。①
同“德治”相比,“法治”主义轻视或完全否认道德教化的作用,这和儒家多数主张人性善而法家主张人性恶有关。
法家的“法治”主义,首先值得称道的即是它把握住了历史进化的法则,并且顺应历史进化的法则来创造,反对保守和空想。它的“实践精神”和“功用主义”都由此而产生。但其缺陷在于过分忽略了“礼”、“德”、“人”和“法”在政治上互相依辅的作用。“法治”主义昙花一现,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礼治主义、人治主义久已深入人心,而共同和“法治”主义为敌。“法治”主义虽一时占上风,但最终被“礼治”主义学说所征服。二是法家极端强调国家利益,而轻视个人利益,虽能救一时之弊,但不能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这不仅是“法治”主义思想在汉以后不发达的原因,也是法律和法学不发达的原因所在。②

三. 现代意义之法治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法治”的含义和今天我们所倡言的“法治”的含义是有很大差别的。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
那么什么是法治? 法治起源于西方社会,在西人亚里士多德看来,法治就是一切都依法而治,而大家所遵循的法律都是良法。这一简约的概括朴素地反映了法治的基本精神。但是,亚里士多德在这里预设了一个前提:法治要以良法为基础。为此,他确立了一些立法原则。那么,什么是良法呢?尤其是从现代角度审视,我们所要求的良法又是怎样的呢? 法自君出不会是良法;行刑重轻,法峻刑严不是良法;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更不是良法。良法必须体现社会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反映社会每一成员的理性意愿,保障每一成员的人权,它是全社会每一成员共同参与并签订的公共契约。人们违反它就是违背了自己的承诺,要承担“违约责任”,受到制裁。所以,法治要求法治社会之法律本身应是人民共同意愿的提炼,而不只是反映某个人或一部分人的意志,否则它就得不到普遍遵守;要求法律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而不只是赋予某些人特权。法治的基本精神是公平、正义、自由和权利, 限制权力,法治亦是这些基本的民主原则的具体体现和保障,而良法乃至法治的基础是民主。概言之,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民主、法治、市场都是率先在西方社会生长并成熟完善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上也引进移植了不少西方法律制度。但是,法律制度的引进与移植远不像生产方式的转变或工艺技术的改进那么简单。被移植的法律的规范制约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一定的文化基础,有赖于植入地人文资源是否蕴含法治基因,有赖于植入地植被对法治精神的兼容性。“逾淮成枳”的现象同样适用于人文世界。“法治的现代化并非一个简单的向欧美国家的认同过程,其间还蕴含着每个国家在各自的历史文化视野中对现代化的不同价值取向和模式选择,还必须对自己的传统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和处理。”民主与法治是西方文化的表征,是西方价值观念的载体,那么,西方文化中的法治精神能否植根于中国厚实的儒家文化土壤呢?以儒家伦理为内核的中国传统文化能否承接和转化这西方法治文化呢?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社会缺乏“法治”的历史传统,即在社会秩序和规范中,“法治”始终未占主导地位,这就必然给中国当代建立“法治”社会秩序带来困难。

四. 借鉴和启示
虽然今天所倡导的法治跟古代的“法治”几乎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古代法家仍然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们认同的。二千多年前他们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具有客观性。法家所提出的“不别亲疏,不疏贵贱,一断于法”是对法的平等适用的肯定。 法家思想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他们主张公布成文法,法应清晰、简明,具有统一性和稳定性及可操作性和可预见性等。①法家思想的这些积极方面都是值得学习和借鉴,对今天的法治建设是有利的。
同时我们要看到法家的重刑政策和愚民政策,压制议论和****王权的方式,与民主与自由是格格不入的,更不是我们今天要的法治。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及****王权,使得人们观念中缺乏法治的观念。今天中国提倡依法治国,实行法治,但是“法治的落实不在于用法条来取代固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融入到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提高人的法律素质,增强人的法治意识,灌输自由意识、平等的观念乃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任务。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低, 即使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形同虚设。所以,“人”仍然是关键。在古希腊传统文化中,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与公民的自由和平等以及立宪政体等道德理想联系在一起的。“法律与人性的关系,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也都是从城邦的‘善’来阐释的,从而使法治观具有一种超越法律的特殊性而成为更高层次的理想观念品格。如果仅仅在法律层面而不深入道德理想层,不探讨法律的价值基础和价值根源,无以最终确立法治观。”②权力从属于法律,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否则国家就会丧失其真正的本质和特征。西塞罗有句名言:“我们是法律的仆人,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西方人的这些传统告诉我们,他们的“法治”传统与我们的“德治”传统同样古老而长久。中国人选择了(这里的选择并非主观意志)“德治”为其根本,并影响至今,建立“法治”秩序,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西方人选择了“法治”为其根本,也影响至今。但无论以何为根本,都没有离开“人”这个根本的价值主体。这实际上是儒家“德治”文化思想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因此,提高我们每个中国人的“法治”素养和“德治”素养,是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中最根本的任务,也是我们要达到法治目标的根本方法。只有在儒家和法家深厚的文化土壤中取其精华,去其糟泊,才能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指引一条宽广而平坦的路,也才能被真正得以利用。
儒法之比较及其现代意义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演讲稿范文5篇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演讲稿

以平凡承担起使命

关于使命、担当,这样宏大的命题,我们可以从具体的人和事,去感知、去体会。

这个月初,我有幸在北大经济学院学习。在那一周里,我不止一次听老师讲,在革命年代,他们27岁的系主任李大钊振臂高呼:以青春之我创造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同样,我还听说了一个故事,北大一名学生在四年丢了五辆自行车之后,他萌生了要骑别人的自行车想法。他号召小伙伴把自己的自行车分享出来,交换别人的免费使用权。为了醒目,他们把车子涂成了黄色。大家知道了,这就是现在风靡全球的小黄车的燕园前世情。这是两代北大人不同的杰出的方式,这是两代北大人对不同时代使命的回应与担当,这也是他们被历史记住的方式。

于是,在博雅未名那样的环境里,我想起了自己的一段经历。那是十年前,我刚参加工作,接手的第一项大型任务是开展全国抗战损失调查。在那段时间里,眼看着基层的同志不调查只填表;眼看着那些亲历者、当事人一个个离去;眼看着查资料的过程中自己两辆自行车不见了。几个月下来,可以说,情况复杂,情绪复杂。当我独自一人承担并完成了全区的汇总分析任务后,我拒绝了发给我的补助。作为一个半年没有工资的职场新兵,这份拒绝,有对自己不能改变许多问题的无奈和否定。但还有一种更强烈的想法,那是我作为一个历史系毕业生该做的事,是我在那个岗位上该做的事。如果没有那一次的调查和记录;如果什么都不做,任由那些老兵、老人离去;在座的我们各位,很多的故事和细节,我们还能知道吗。现在想来,这也许就是我在那个年纪对使命的一种理解。

每代人有每代人的使命、每代人有每代人的辉煌。革命战争年代,救亡图存的仁人志士、推动发展的有识之士,他们注定被历史所铭记。在祖国越走越近、越走越宽的强国路上,我们无需向先烈和前辈那样以身许国、牺牲奉献,但是,国家在我们身后强大的支撑和给予,让我们每一个人在每一个领域每一个岗位,都能书写属于我们自己的历史。党牵引的这艘航船一路向前,作为其中小小的零件,我们可以通过保证自己不生锈来保证大船组件的正常运转。如果每一个这样的零件都在它该在的位置、都有它该有的转速,那么,党牵引的这艘航船就能继续不改航向、劈波斩浪。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站在风口浪尖握国家命运的人,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创造出小黄车的燕园前世情那样浪漫的故事,但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做好的自己;我们要做的,是不要让自己变坏、不要让事情在我们手中变坏,像前任部长说的,不能让累积的事情在我们手中再积累。

腹有诗书、心有使命、肩有担当,在该在的位置做该做的事,这是我们一个平凡人、一个普通党员,在平凡岗位上所能承担、也应该承担起的使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斗在统战工作第一线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斗在统战工作第一线》。

6月8日,我们组织省海联会港澳理事赴西柏坡瞻仰了新中国统一战线起步的地方中央统战部旧址。循着先辈的足迹,回顾统一战线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响彻耳畔: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对统一战线地位作用的深刻阐述,对统一战线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为全党进一步用好这个法宝指明了方向。这次瞻仰,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也感受到了作为新时代统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

97年间,我们党从一个50多人的团体发展壮大为89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最大政党,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为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幸福不懈奋斗,成功地将一个饱受欺凌、一穷二白的旧中国,建设成为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的社会主义国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个新时代,一头连接着党和人民97年的奋斗历史,一头通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理想和现实之间,不变的是跋涉;过去与未来之间,不变的是奋斗。

奋斗在统战工作第一线,就是要不忘初心修党性。要用坚持不懈地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思想作风的转变,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铸党性之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是要常怀一颗初心,把学习当成自我完善、自我回归的内心之旅,不断积累,自觉增强党性修养,持之以恒的追求理想。

奋斗在统战工作第一线,就是要牢记使命筑梦想。常言道: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没有梦想,就会在旅途中迷失方向。要时刻牢记使命,坚定信仰,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入党誓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新篇章。

奋斗在统战工作第一线,就是要立足岗位办实事。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担当,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须有我的崇高境界,立足岗位,出实招,谋实事,苦练内功、精通业务,把工作当成事业来干,把忠诚担当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不懈奋斗。抓住机遇、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汇聚起统一战线的强大力量,在新时代的生动实践中创造光辉业绩!

脱下绿军装 挑起统战担

20xx年金秋十月,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地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20xx年金秋十月,部队向我宣布了转业命令,我的人生开启了统战新征程。作为新时代的亲历者、受益者和实践者,我想讲三点感悟。

第一点感悟是,没有新时代,我成不了统战人。转业是我人生的一件大事,我是河北人,我爱人是河南人,是否要把山西这个他乡,变成我儿子的故乡,说实话,我也曾经迷茫过。但省人社厅白秀平厅长一番话,让我坚定了信心,他说:你们赶上好时代了!山西的政治生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风清气正,山西的经济形势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持续向好,山西省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急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接下来的一切,更让我亲身见证了这个好时代、这个新时代。不用跑不用找,跑找也没有用,公平公开公正的积分选岗,我选了我心爱省委统战部,到部里工作不到两个月,就给定岗定位了。我想说一声:新时代,我爱你!

第二点感悟是,新时代的统战人有担当。到统战部报到后,先在干部处熟悉情况,正赶上省政协换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外厅职干部述职等任务,每天加班到晚上10点钟是平常事,张文伟处长总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手的山芋,并且经常对我们说:不怕,出了事,有我呢。让我深深地感受到,新时代统战人不怕事、不推事、 不误事的作风担当。定岗到六处后,看到宁万虎副处长桌子上摆满各类资料汇编,理论政策常识能够准确无误脱口而说,每年都有几篇理论文章发表于中国统一战线杂志,让我深深地感受到,新时代统战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看到徐部长到任后,第一时间到中阳扶贫点指导脱贫攻艰任务,部领导们身体力行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日活动,规范办公会议事程序等,让我深深地感受到,新时代统战人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作为一名统战新人,我想说:我愿做,像你们一样的,有担当的新时代统战人。

第三点感悟是,新时代的统战担有作为。作为一名统战新人,我按照统战工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思路,认真学习了统战工作六会九文精神和相关书籍,越学越感到统战工作地位重要性关系人心向背、力量对比,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是最大的政治。越学越感到统战工作任务的艰巨性统战工作政治性强,党外代表人士知识水平高、能力素质强、思想活跃,做他们工作,自身能力强弱将关系到谁影响谁的问题。越学越感到统战工作大有可为。五年以来,中央先后召开了六次会议,出台了九个文件,解决了统一战线不统一等重大问题,为统战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说,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新时代的统战卷,已经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如何交出人民满意答卷,我愿与大家一起,挑起新时代的统战担,按照1166计划,紧盯问题对着干,瞄准目标抓紧干,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松手,不达到目的不罢休,为谱写山西统战新篇章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讲奉献勤作为

坚定统战事业信念

今天我代表群团总支演讲,题目是:讲奉献勤作为,坚定统战事业信念。

前天,在参加机关干部下乡的活动中,我重温了入党誓词,回到了曾经工作生活战斗过的地方。行进在回村路上,不禁回想起往事。

那是20xx年腊月二十六晚上11点,为了到县城赶最后一班物流停运前,把老百姓的滞销核桃多卖出去一些,我和村民拉着核桃,冒着湿滑大雪行进在80里山路上,两次险些坠崖,说起来都有些后怕。可是,说这些驻村工作的点滴,是要说我个人的成就吗,是我一个人在战斗吗?并不是,而是统一战线政通人和,在座各位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大家讲奉献、勤作为榜样力量的引领,是组织的成就。

讲奉献,勤作为,是一个永恒主题,同志们都在矢志不渝地践行。七一到来之际,我们庆祝党的生日,学习先辈先进,我想,我的身边人身边事,就是最好的教材,就是讲奉献勤作为并且有效果的共产党员的代表。

今年政协会议上,百名常委全部全票当选,正是部领导和同志们在日常工作点滴中从各领域服务、帮助、团结代表人士的硕果,他们为之付出的辛勤和努力,虽然是红花旁边的绿叶,但在我心中,已经竖起了一面旗帜。

欧美同学会秘书长刘强,父亲病逝仅在家一天,就投入到当年省里北方科博会的现场,让当时刚来工作的我为之动容。老同志的影响和带动,老同志的奉献和作为,我想,这正是统一战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一个缩影。

我记得,旭东同志总是加班加点,精耕细作,石磊同志总是耐心细致,勤勤恳恳;我还记得,刘倩同志驻村扶贫被狗咬伤,张磊同志给黄埔老人提取慰问金时被铁门砸穿头皮。俗话讲,窥一斑而见全豹,观滴水可知沧海。如果不是时间关系,每一位同志的身上,都能诉说很多,每位统战干部,都为我树立了榜样,支撑我一路走到今天。

太阳之所以燃烧,是因为它选择了辉煌;而我的同事们之所以忘我奉献,是因为他们选择了这项事业。成长在这里,我们感到由衷的自豪。在组织的引领下,在奉献担当的统战大家庭影响下,我们更加专注留学人员统战工作。新近引进的留美科学家渠志灿,清华毕业后留美30余年,我们推荐参加中央统战部学习,前两天与她座谈中,她眼中含着激动的泪水,表达了留学报国的激动心情。从她那坚定的话语中,我知道,我们又为山西高技术领域发展,为统一战线争取了一名宝贵人才。

留英科学家石少忠,同样在国外30余年了,从事大数据研究工作,成果丰硕,前不久主动找到欧美同学会表达了回省创业的诉求,他汉语说得不太好,很多话我们都得尽力去理解。我们积极为他对接省内大数据相关机构,对接留学报国基地,帮助他实现梦想。

山西有14万余名留学人员,需要我们去发现去帮助去团结去引导的留学人员还有很多。

我们也许不能做到完美,但我们要力争做到完善;我们也许不能做到优秀,但我们要继续坚定统战事业信念,用点点滴滴的奉献为组织添砖加瓦。因为我们是一名共产党员。

新时代青年人

更要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非常荣幸,能代表我们支部在这儿演讲。我演讲的题目是:新时代青年人更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先和大家分享一个故事。抗战期间,在东北敌后的山林里,有一位女游击队员。她勇敢、善战,她的名字让敌人闻风丧胆。但是在1935年的冬天,在突出敌人重围的时候,她不幸中弹被俘。敌人在抓住她之后,用尽一切残酷的手段折磨她,可是她至死都没有说出和部队有关的任何信息。她就是东北抗日联军的女英雄赵一曼。赵一曼在牺牲前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给自己那年只有七岁的儿子留下了一封遗书。

宁儿:

母亲对于你没有能尽到教育的责任,实在是遗憾的事情。母亲因为坚决地做了反满抗日的斗争,今天已经到了牺牲的前夕了!母亲和你在生前是永久没有再见的机会了。希望你,宁儿啊!赶快成人,来安慰你地下的母亲!我最亲爱的孩子啊!母亲不用千言万语来教育你,就用实行来教育你。在你长大成人以后,希望你不要忘记你的母亲是为国而牺牲的!

亲爱的,我的可怜的孩子!

母亲的死不足惜,可怜的是我的孩子,没有能给我担任教养的人。母亲死后,我的孩子要代替母亲继续斗争。自己壮大成长,来安慰九泉之下的母亲!我的孩子,亲爱的可怜的我的孩子啊!母亲也没有可说的话了,我的孩子要好好学习,就是母亲最后的一线希望!

在临死前的你的母亲

赵一曼烈士牺牲时才刚刚31岁。令人崇敬的是,在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特殊时代,她把亲情让位给对党的感情,把家庭的责任让位给对国家的忠贞。

英雄的母亲走了,留下了遗言,留下了未竟的事业,留下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留下了光照千古的英雄形象。英雄母亲的遗言,是留给她儿女的,也是留给我们的。中国共产党正是有了千千万万像英雄母亲那样的优秀儿女而光荣伟大,从胜利走向胜利。我们因为有那样英雄母亲乳汁的哺育,有了铮铮铁骨,有了耿耿忠心。

在党诞辰九十七年之际,重读英雄母亲的遗言,我们既为自己在英雄母亲献身的事业中所尽的一点力量感到欣慰,也为自己的懒惰和松懈感到羞愧,但更多的是努力当从今日始的决心和来日犹可追的豪情。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的未来属于青年,中华民族的未来属于青年。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全体中华儿女众志成城、万众一心,而青年作为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更要牢记初心、脚踏实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放飞青春梦、实现中国梦。

心在哪里安放,人就会在哪里绽放。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作为一名青年共产党员,需要我们拿出真决心,奏出统战最强音。让我们一起怀揣初心,勇担使命,对党忠诚,砥砺前行!


【演讲稿分享】敢于担当 主动作为


【演讲稿分享】敢于担当 主动作为

我在总觉得自己有预知未来能力。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17年的流行词:辣眼睛。那时候家里穷,我的母亲给我用洗衣粉洗头,雕牌的,水滴在眼睛里我又哭又叫,她反手一巴掌,盆里都是我的口水、眼泪和鼻血。我的父亲很爱我的母亲所以她有理由活的像个孩子,孩童到不会照顾她自己的孩子。后来,家里发生变故,我们都瞬间长大。我的母亲从饭都不会做到一切能得心应手;从谦和软弱到强势独立;从被人庇护到张开双臂为我们遮风挡雨。到如今她已经能站在老家的山头上轻描淡写对我的外公说:爸,那些年这些山不知走了多少遍。对呀!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所有的山收山里人的废铁;我们一起在冬天捡过凌晨四五点的煤炭;我们一起等中学生放学销售我们家的秘制炸洋芋。那时候我们还小,不懂得什么叫责任却在无形中学会了担当。担当有一部分是取决于DNA的,但更多的决定于环境和生活轨迹。担当是什么?敢爱敢恨、敢作敢为还是敢闯敢拼?生活上所有的问题答案都不是唯一的,就像1+1不用等于2,它可以大于3或者等于一个负值。但是我们得知道:担当是我们每个人对自己严格要求的一种责任;担当使我们每个人内心光明灵魂的一种精神;担当是我们每个人对道德标准要求的一种品质。

我的一个朋友,前几天给我发消息说:我又不想干了,我觉得我不适合工作。我说:都是腰间盘,怎么你那么突出。我心里很佩服她是怎样在丢下一份工作时找到另一份工作。实习半年,工作一年就已经换了六份工作。她只想每天有人给她安排一点她会做并能做完的工作,周末有双休并且拿着不错的工资。可是生活不仅仅是舒适与欢乐,反而更多的是艰辛与苦难。就像我们经历的季节,严冬过后是春天,风雪过后是艳阳天。做个勇敢的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做个主宰者,操纵者。我是个俗人我也想工资高,然后满足自己的那些小愿望。但我特别明白,任何单位、企业不可能养闲人,我们好、公司好、企业好、国家才好,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我很庆幸自己生逢其时,生长在这个相对公平的时代里。让我能尽情的发挥并展现自己。

感谢生活,感谢灾难。让我成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上帝其实是公平的,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顺利的过完这一生,早或晚、大或小,我们必然要经历一些事让我们瞬间长大。然后,有些人度过层层筛选抱着理想扎根在这个社会里徜徉在我们的新时代,然后这样的无数多的人一起绘图编织着五彩斑斓的中国梦。所以,我们要去相信坚持并且努力的人不会被辜负,我们的力量一点儿也不渺小。我们是我们所在行业和这个社会、国家发展的推动者、助力儿。


罗马法婚姻制度中的嫁 资 与 婚 娶 赠 与演讲范文


罗马法中的婚姻根本不同于其现代的对应制度,这种情况在罗马法制度中少有的,从法律的观点看,对于我们来说,婚姻是一种大量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从另一方面讲罗马的婚姻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事实,法律对它的设立与终结大不干预,而且这种婚姻几乎不影响当事人的地位。

婚姻 嫁资 婚娶赠与

婚姻,与其是婚姻的终结,提出与配偶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一般都与各共同体的习俗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在古罗马由于受古典罗马法中的“自由婚姻”观念的影响,在婚姻财产制度中,各方配偶均不首先质地拥有自己的财产,但这种完全分离的情况受到嫁资制度的明显改变,而且在后期罗马法中,还受到丈夫向妻子实行赠与的做法的改变。

一嫁资

㈠嫁资概述

在罗马的历史进程中,嫁资制度经历了明显的变迁。

嫁资使女方因婚姻而带往男方的财产,用以补助生活费为目的。罗马古代的嫁资是妻子或第三方对夫婚姻而为的赠与,既然是赠与,它的所有权就属于丈夫,此后纵使婚姻关系的终止,男方也么有返还的义务。在自权女子缔结有权婚姻的,她所有的财产就等于嫁资;如果是他权女子,则家长也依习俗有按他的资力和新婿的身份为女儿设定嫁资的义务,以补偿女子在出嫁后所丧失的继承权。① 在通行的无夫权婚姻中,子女和她们的家长为了补助新婚夫妇的生活及抚育子女的费用,也照例设定嫁资,同时游客利用这一办法,把自己的财产传给新生的后裔,以纠正古代继承法纯依法亲为基础的不合理。嫁资既然是阴魂因而作的赠与,故嫁资以未婚夫履行结婚为条件,如果他们不结婚后不能结婚,则嫁资的设定就是无效的。嫁资虽不是婚姻成立的要件,但常是区别无权婚姻与姘合的标志。在帝国后期,嫁资已变成妻子带到夫家补助家用的财产,不再和过去那样是对夫的赠与,因此就逐渐形成了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夫负返还义务的制度。

⑵嫁资的设立

任何种类的财务、所有权、其他物权和债权均可设立为嫁资,撤出某一债务同样可等同为设立嫁资。

嫁资的设立后者通过转让财务完成、或者通过担保某一义务来实现。

实物转让叫做“嫁资给付”,他要求的不是特殊形式,而是按照需转让的权利的性质采取的形式,比如,如果是转让所有权,依据古典法,转让要式物必须采用要式买卖或拟诉弃权的形式,否则丈夫只有在时效取得要求的是时间后所取得的所有权,在优士丁尼法中,对于任何物品来说,在这种情况中只需简单的过渡。

嫁资债,即设立嫁资的第二种形式,在古法典中叫“嫁资允诺”,他所采取的程式是任何其他债允诺借助的形式——要式口约,如果采取嫁债的特殊形式,则是“嫁资口约”,荻奥多西二世使嫁资允诺成为一种没有任何形式的简单协议,然而在最后一个时代,制作文书的做法则日益发展。尤士丁尼也承认为了将前婚的嫁资转变为后婚嫁资可以实行“默示设立”。②

嫁资的设立是适法行为之一,对他常常需要附加附带协议或简约,比如,有关嫁资使用返还时间,对实行返还的人等内容的简约。嫁资简约或婚姻简约不应当包含任何同嫁资或婚姻本相抵触的内容,尤其不应当含有使妇女变得较为不利的内容。

嫁资由妻的父系尊亲设定的称为“祖增嫁资”,俗称有义务设定的嫁资;由妻本人或妻的母系亲属或妻的债务人等设立的称为“外来嫁资”;嫁资设定时附有婚姻解除后因返还设定人条件称为“约还嫁资”。

⑶婚姻存续间的嫁资

丈夫取得在嫁资中所包含的权利,他成为嫁资的所有者,然而,从嫁资的这种彻底让度中可以见到这一制度起源的痕迹。在普遍实行归还嫁资这一做法之后,在甚至出现具有现实效力的可退性之后,优士丁尼可以理由充分地认为,嫁资转归丈夫所有实际上是一种法律细节问题。他不能抹煞或混淆真实的情况;的确,尽管《学说汇编》中有些不同的说法,但新制度逻辑结论则是把丈夫的权利看作一种法定用益权。③

丈夫在经营嫁资时必须采用经管自己物品时所采用的那种谨慎注意,也就是,他]在所谓“具体过失”的限度内对嫁资物品丧失,损坏和任何形式的贬值负责,同样,根据优士丁尼法,如果嫁资面临危险,妇女可以在婚姻缓续期间要求返还,只要不把他挪作他用。

⑷嫁资的返还

最初,由于嫁资士赠与,所以夫或夫的家长就取得完全的所有权,纵使在婚姻关系终止后,也不负返还的义务。其时风俗纯朴,丈夫休妻并不多见,同时休妻应征的亲属会议的同意并且照例给妻子适当的财产,时期可以维系生活。以后社会风气变坏,丈夫休妻的现象增多,且经常不顾亲属的意见,仅允许妻子带走衣服和一些日常用品,因此,女方家长或其本人等为了保护妇女的利益,

在设定嫁资时常常用要式口约使其丈夫或夫的家长在婚姻终止时时承担返还嫁资的义务,即做出返还妻子财产的保证。相沿成习。后来,裁判管对没有约定的也承认女方有请求返还嫁资的权力。可是对于丈夫在处分嫁资方面,并没有任何限制,所以纵有约定也等于虚设,再加嫁资有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为了家庭利益,也应使它能保存下来,防止丈夫的滥用。④

帝国时期,法律虽规定夫应负返还嫁资的责任,但民间习用协议返还制,因此两种方法同时存在,有协议的受“口约素”的保护,没有协议的受“妻财诉”的保护。

二 婚嫁赠与

㈠婚娶赠与的概述

婚娶赠与是指夫或夫的家长对其所为的赠与,此制度兴盛与帝国时期,由于按市民法的规定无夫权婚姻中的夫妻彼此不能发生继承的关系,如果妻先于夫而死或婚姻因妻子的过失而解除,则夫可取得妻的嫁资。反之,如果夫先死或婚姻因夫的过失而解除,则妻就没有相等的权利。设定婚娶赠与为的是平衡这种不公平的状态,又因基督教严禁离婚,维护家庭组织的稳定,于是婚娶赠与又和嫁资一样,也发生补助家庭和日常开支的作用,因此,逐渐形成家长也为儿子设定婚娶赠与的责任。查士丁尼时,婚娶赠与在实质上已经是嫁资的相对物,并明确规定和嫁资一样,家长又设定的义务且不因儿子的解放而免除。

㈡婚娶赠与的设定

婚娶赠与最初应在结婚前设立,原称婚前赠与,至查士丁尼前后此制逐渐衍变,先是规定、结婚后可则增加其数额,后进一步规定婚娶赠与不仅可在婚前设立,就是在婚后设立也同样发生效力,故称婚娶赠与,使之名副其实。这项赠与,又夫本人或其家长,或其他人以夫的名义为之,以次作为夫妻财产的依据。

关于婚娶赠与的数额,法律初无明文规定,后来罗马以嫁资的半数为准,在西罗马须和嫁资相等。查士丁尼统一规定按西罗马的规定办理。如果婚后女方增加嫁资的,男方也应增加他的赠与,使之保持平衡,但在共和国时期,按市民法的规定,夫妻间不得互为赠与,故应为特别声名,否则无效。⑤

㈢婚娶赠与的效力

最初的婚娶赠与常在嫁资设定前设定,妻就把这项财产作为嫁资的一部分,如果以后因夫的死亡或夫的过失而离婚的,妻便可提起妻财诉把他追回,以后的习俗为了简化手续,不再办理该项财产的转让程序,继续由夫经管,仅约定如果夫先死或婚姻的解除不是由于妻子的过失造成的,则给妻子一定数额的财产。如果丈夫有支付能力,妻子本人可提前收回,在查士丁尼时对于婚娶赠与中的不动产,即得到妻子的同意,也不得出让或抵押,同时对丈夫的财产有法定的抵押权,但和嫁资不同,不是优先抵押权。

嫁资或婚娶赠与,当时是在结婚设立或者追加的,对夫妻间赠与无效这项规定则构成主要变通,这后一项的基础与据以为英国法中的某种类似的规则辩解的考虑相一致,即使的他们为了钱而亲密或翻脸.。几乎在所有问题上,就法律规定而言,丈夫和妻子是完全相互独立的个人。

婚娶赠与在后来历史发展中没有什么影响,但是,罗马法中有嫁资所体现的财产分离制度则一直保存在现代欧洲,虽然他不象各种习惯上的财产共有那样普遍实行。

参考文献:

1、[英]巴里尼古拉斯著黄风译《罗马法概论》法律出版社XX年版

2、[意]朱塞佩罗格索著黄风译《罗马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3、法学教材编辑部著《罗马法》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4、[意]彼得罗彭梵德著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作者简介:

刘城志.男

1982年生

现就读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系02级普本班

罗马法婚姻制度中的嫁 资 与 婚 娶 赠 与

关于大学学委演讲稿范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学委演讲稿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大学学委演讲稿篇一:大学学习委员竞选演讲稿

同学们、老师们,晚上好。

今天我要竞选的是学习委员。 首先,我要说一下我竞选学习委员的原因。从高中升入大学,我们一下子从紧张忙碌的学习中解放出来。在大学这座塔中,我们体验到了一种全新的生活学习方式。社团活动及其他丰富的活动一下子充实了我们原来单调的生活,学习似乎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其实不然。我们仍是学生,学生的天职就是学习。我们应该在学好专业课的基础上参见各种活动。

其次,我说一下自身的优势。在很多人眼中可能我不太说话,比较内向。但是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我个人不认为话多的人就一定胜任,话少的人就干不好工作这一观点。我平时不太爱说话,但我却用心观察一些事情,我会注意到各种问题并试图寻求方法解决。力求说的每一句话却掷地有声,确实可以解决到问题。我还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仔细对待每一件事,用一颗平常心,及时发现和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个问题,不管干什么工作,都要时刻想到“在其位,谋其政”。 再次,我自己信奉的一句话就是:“不要轻易许下承诺,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所以,即使我今天可以顺利当选,我也不会对大家许下我一定会怎样怎样,一定会让我们班成绩及其他发面变得有多好多好的承诺。我只会用实际行动一步步走下去。我会变成老师与同学间交流的桥梁,同时也会严以律己,争取得到大家的认可。

今天虽然竞争对手都是精英,实力不可小觑,但我更充分相信自己的能力,毕竟以前有过一定的工作经验。假如当上了学习委员,我会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热情,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班级的每一件事情。

最后,我想说,给我一次机会,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今天所说的这一切!

大学学委演讲稿篇二:大学生活委员竞选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朋辈,同学们大家好!

我叫xxx,我今天要竞选的是生活委员,我是真心希望能当上生活委员,我也本着一颗为班级服务,为同学服务的诚心,所以我鼓起勇气前来参加竞选。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来为班级服务,助人为乐,我有一颗较强的责任心、吃苦精神。乐于安排生活。每当看见被我帮助过的人脸上有开心的微笑,我就会有快乐、满足、欣慰的感觉。我希望可以用自己的努力来投入到生活委员的劳动中去,等我当上这个职位,我一定会做一个以身作则、细心热情、

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生活委员,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表示。 我不敢说我是最合适的,但我敢说我将会是最努力的!希望大家有一个丰富多彩的日常生活。

假如我竞选成功当上生活委员,我将会尽自己一切的能力来做好这项工作。 我希望大家能投我一票,我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优选: 尊法守法演讲稿怎么写5篇


山路曲折盘旋,但毕竟朝着顶峰延伸。为了在台上更好地表现自己,因此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提前准备好演讲稿,演讲稿的好坏影响着别人的印象,我们怎样才能该如何写好一篇演讲稿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优选: 尊法守法演讲稿怎么写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尊法守法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年级的学生***。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遵纪守法就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的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就叫遵纪守法。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时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好学生是对我们最基本的要求。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规范,社会公德,从小养成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

有些人也许会问,法在哪里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你在地上乱扔东西、随意摘公园里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经别人同意就偷看别人的东西就会侵犯他人的隐身权,同样也犯法,在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就会造成交通意外事故,严重的还会触犯国家法律呢!

所以说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法守法演讲稿(篇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是高一12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遵纪守法。

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大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要有法律认识,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优良行为品质,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指导我们的行为。

我们中学生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正处于人生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增强遵纪守法的认识对我们尤其重要。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做呢?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只是遵纪守法最基本的要求。在学校里,遵纪守法更多体现在我们应当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种规定,比如:骑车的同学在校内自行车应该推行,在阅览室阅读时应该保持安静,在实验室上课不乱动实验仪器,在食堂买饭要服从老师的管理,在校内不攀摘花木等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体现在应当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应该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不在快车道上行走,不闯红灯,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要走横道线等等,以上这些都是遵纪守法的表现。

同学之间难免会有些小冲突和小摩擦。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一定要冷静,一定要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认识,一定要向老师、学校报告,一定要通过老师、学校进行处理。绝不可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抛在脑后,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这种事也有反面教训。如某地的一名初三学生庄某因为遵纪守法的认识不够,在与一名同学发生矛盾时不但没有向老师、学校报告,反而邀约其他人去报复,结果在扭打中他不小心捅死了那名学生,最后被法院按故意伤害罪判处了徒刑。双方的父母伤心欲绝,而且他自己在监狱里也悔恨不已。

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问题,许多中学生根本没有遵纪守法的观念。而如果每个人都没有这种观念,在无认识中触犯法律,也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但是,我们在遵纪守法同时,还需要有道德的观念和认识,那才是法律最根本的目的。

中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学校、社会、祖国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同学们!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认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尊法守法演讲稿(篇三)

“作为一名小学生,八荣八耻要牢记:热爱祖国最光荣,服务人民莫忘记,崇尚科学不守旧,知法守法要遵纪,团结友爱互帮助,诚实守信有道义,辛勤耕耘爱劳动……”清晨,我们就可听见悦耳的八荣八耻拍手歌。古人云:以信待人,不信思信;不信待人信思不信。“人无信不立”。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并干出一番事业,就必须具有诚实守信的品德。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作为一名小学生,八荣八耻要牢记:热爱祖国最光荣,服务人民莫忘记,崇尚科学不守旧,知法守法要遵纪,团结友爱互帮助,诚实守信有道义,辛勤耕耘爱劳动……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这句话深深刻在我的心上。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儿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儿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儿放入水中,让鱼儿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午餐时当你走进教室、走进食堂,里面静悄悄的。对于就餐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用餐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用餐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同学间难免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应该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伤及自身或他人。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担负着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需要同学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们要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同时还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不参与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努力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遵纪守法、学会做人。行动起来,做一个诚实、勇敢、谦虚、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学生,将来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尊法守法演讲稿【篇四】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做人守法立身》。

什么叫遵纪守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在中华大地上,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辉事迹。我们听过古代延理守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典故,还听过邱少云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英雄事迹,以及任长霞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毕生心血忠实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神圣职责的感人故事。我们身边更是从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很多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贵重物品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邻里或踏实厚道,或诚信经商,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然而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很多学校出现了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破坏公物、携带“管制刀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等。如此种种,令人担扰。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因此,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要必须树立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

首先要掌握基本法律常识。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稍有不慎就会被很多不良行为和不良诱惑带入歧途,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诱惑,谨防遭遇非法侵害。总而言之,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其次要摈弃不良习惯,做遵纪守法好学生。“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要有好习惯,就要先遵守规范。校规校纪的设置似乎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事实上校规校纪是校园文明、和谐的基础。所以我们

要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校常规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自己。友善待人、遇事冷静,和同学发生冲突切忌用过激的语言攻击他人,更不能依靠武力解决矛盾;牢记规则、文明做人,考试时不作弊,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不去法律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营业性舞厅等场所。只要我们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一旦转化为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就会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品德的人,这将有益于我们一生的发展。

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法制社会好少年。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法守法演讲稿【篇五】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扞卫这一美誉!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们现在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少年!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遵纪守法者层出不穷。像古稀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在“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并判他极刑关头,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纪守法的榜样,成了当代人民颂传的守法典范。

在中华大地上,同样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荣足迹。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存折、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或廉洁为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

然而,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

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吧!那么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和谐,更可爱的!

谢谢大家!

大学学生会文艺部演讲稿范文


所有改变,都源于对改变本身的强烈渴望。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发言的情况,我们必然要将自己的发言做个整理,好的演讲甚至可以消除紧张感,写好一篇演讲稿要注意哪些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大学学生会文艺部演讲稿范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各位学哥、学姐,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是XX级XX班的XX,今天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参加学生会干事竞选活动。不管能否入选,我都会把它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

我先简要地介绍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我来自XX市XX区,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担任班委。一路走来,虽不是鲜花铺地,但也有值得一提的闪光点。我曾获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拥有省中、小学艺术业余考试舞蹈四级证书。因此,我要竞选的是文艺部干事。

当选文艺部干事,我相信自己是够条件的:

首先,我认为自己具备担任该职务的个人素质。我有强烈的责任心,对工作保持着很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有着宽容、豁达的心胸以及待人接物谦和、真诚的品质。

其次,我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凭着多年担任班委的经历,从工作中已锻炼出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

第三,加入文艺部有利于充分发挥我的特长。由广泛的兴趣爱好以及舞蹈特长驱动着,入校以来,我始终以极大的热情积极参加学校团委及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尽情施展和锻炼自己的文学、演讲等才能。尤其在刚刚圆满结束的校园迎新晚会中成功地参与了一个节目,更坚定了我加入文艺部的信心。

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我有能力胜任这个职务。如有幸竞职成功,我将迅速找准自己的位置,以3良好的精神状态,在校团委的领导下,致力于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把好方向,积极配合。假如我当选文艺部干事,我会自觉地、积极主动地配合与协助部长及其他学生会领导的工作,与同学及文艺部其他成员相互沟通,做到互相理解,工作默契。

第二,搭建舞台,营造环境。假如我当选文艺部干事,我会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充分调动有才艺的同学参与到文艺部的活动中,让大家的才艺都得到展示。

第三,迎难而上,敢当责任。在开展学生会工作的前进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困难和挫折,我会该往前冲时就往前冲,该承担责任时就要勇于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见解和设想,也就是我的工作思路。

我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在座各位评委的认可和信任。给我一个机会,我将还您一个满意。最后,我愿学生会尤其文艺部的工作在本届学生会成员的管理、协作下越做越好。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大学学习委员竞聘演讲稿


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好!

记得伟大的革命思想家毛主席说过:“人的出生不由自己选择,但人生道路由自己选择。”对此,我是坚信的,也坚持了要在大学这部分人生道路上努力学习、锻炼自己、炫出风采。所以,今天我站到了这里,站到了你们的面前来竞选学习委员一职。

一年的流光岁月,我们从彼此间的陌生到互相的熟知,可以说今日的相聚是一种缘分,弥足珍贵。为此,我快乐着、庆幸着,也希望能够为大家服务。而我之所以选择竞选学习委员一职,是因为我相信我能够做好它。从初中到高中,我曾担任了6年的学习委员,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从中更好地学会了对上认真完成老师交代的工作,对下融洽地与同学相处、交流。同时,在学习上,我秉着“学习是学生的天职”的信念,努力学习,不断用各方面的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

在这次竞聘者中,我无法说我是最优秀的,但是我可以大声而坚定地说,我是热情而有真诚的。如果我能在此次竞选中获胜,我会积极地领导班级,促其进步。

比如说,每周放些有意义的影片供大家观看、交流心得,或者是开展有奖知识比拼、英语交流会等活动,让大家在轻松中学得更多的知识。当然,我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希望大家可以一起进行探讨。正所谓“集大家的智慧,促大家的进步”。

在这寒冷的冬季,大家的捧场令我倍受感动,无论竞聘是否成功,我都要向各位朋友、老师表示我深深的谢意,也祝福我们这个班级越来越好。

谢谢!

大学学生会干部竞选演讲稿范文


山路曲折盘旋,但毕竟朝着顶峰延伸。在我们准备上台发言时,我们必须写好自己的演讲稿,演讲稿的好坏影响着别人的印象,想要写好一篇演讲稿需要注意哪些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大学学生会干部竞选演讲稿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xx,是生活部部长,可能在座的不少人都不太认识我,因为我算是半路出家吧,在大二上学期和下学期的前半部分都还是一名副部,基本是在幕后工作,后来因为工作的需要,接任了部长一职.今天很珍惜这次竞选的机会,也很高兴能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在学生会两年的一些经验。

现在还常常想起自己第一天当上干事时的兴奋,记得那天知道自己正式称为生活部一员时,我马上给自己认识的好友发去短信,现在想想,觉得挺有趣的。就当自己还处在自我陶醉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周围的同学都是学生会的,那种优越感马上消失殆尽了。一年的干事,很辛苦。但是从中的收获也是很多的,总的来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一些人生观,尤其是在为人处事上,也就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分开来说就是:在做人上,第一,要有责任,这是做好所有的前提;第二,要厚道,我觉得我是个挺厚道的人,所以我也喜欢和这种人做朋友,我觉得只有自己对别人真诚,别人才会以诚待你;第三,要勇敢,做干事难免遇到自己未曾遇到的状况,所以这时候自己就必须敢于尝试。在做人上,第一,要有热情,没有热情什么事都不想干,自然不可能成功;第二,有想法,这点很重要,有想法才能进步,也是能否得到领导赏识的重要方面;第三,要有把握,除了自信,还要把握分寸,也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虽然很多时候都应该低调,但是该表现自己的时候就别错过。这样如果你是千里马,自然会有伯乐。

因为自己的努力,我成为一名学生干部,这是角色上的转变,一年的部长,收获的东西更多,做好一名学生干部,不仅要干好事,还要带好人。本身来说,部长和干事的地位是平等的,我们都还只是学生,而我们比干事多的仅仅是一年的经验还有多一顶扣在头上的帽子。怎么做好一名学生会干部,我根据自己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从其他干部身上学习到的,概括成以下几点:

1,人性化管理,谈化职位,不要永远以一名干部的身份和干事相处,而是依靠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带好自己的部门,但是这样并不代表谈化职责,在下达任务时就必须像个干部一样,高要求,高标准,才能有高效率。有个干事说我布置任务时的态度很强硬,我觉得很好,因为现在我们部的每一名干事无论在速度还是在质量上都能很好的完成下达的任务。

2,重视每一名干事,充分信任他们,让他们放手去干。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在一个团队里得到足够重视,只有这样,他才会觉得自己真正是这个团队的一员,所以,我一直都尽可能合理安排每个人的事情,对他们也绝对的是一视同仁。

3,赏罚分明,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能力,让好的更好,不够认真的变得认真。(举例)批评的话总会影响心情的,怎么弥补这些心灵上受到巨大或是小小创伤的干事呢,那就是我要说的第四点。

4,批评你,是因为我足够重视你。(举例)

5,培养素质,包括三点,第一,干部素质,简单说来就是组织策划能力的培养,我就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做的还很不够,我们部还有不少干事的潜能没能挖掘出来;第二,礼仪素质,就是待人接物的一些礼貌;第三,部门专业素质,就是必须对自己部门的职能要很熟悉。

敢担当 有作为 筑梦新时代


敢担当 有作为 筑梦新时代_演讲稿

敢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品格。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自觉把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的责任担当写在自己的旗帜上。97年的历程,是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不懈奋斗的历程。进入新时代,面对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励精图治、敢于担当,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推动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向前,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新作为新担当谱写新的时代篇章。

什么是担当作为?

担当一词最早见于《朱子语类》,意为承担、担负(责任、任务)等,后也用来指某人敢于承担责任,有魄力。对于担当的内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

担当是一种责任。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责。从某种意义上说,责任与人相伴终生,任何人都回避不了。人在社会中生存,就要承担并履行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社会、对国家的一定责任。

担当是一种能力。俗话说:没有金钢钻,不敢揽瓷器活。能力有差别,担当有大小,会有不同的岗位和人生定位。领导岗位是一种能力席位。一方面,表明了组织和人民对领导干部个人能力的认可;另一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在岗位上要输出能力,作出应有的成绩和贡献。

担当是一种工作作风。见好事喜事就抢篮球,见难事烦事就踢足球、打排球,是四风的表现之一。勇于担当的干部,敢闯敢干、勇立潮头,对于确定的目标任务,总是千方百计去干成干好,不敢担当的干部往往在岗不在状态、干事提不起精神,叫苦叫难,一躲二推三拖,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把现实问题拖成历史问题。

担当是一种思想境界。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才会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挺身而出,才会有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不怕牺牲。焦裕禄同志誓言拼了老命大干一场,决心改变**面貌,临死前交代:希望把我埋在**的**上要看着**人民,把**治好,充分体现出他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