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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0-08-22

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

合同是现在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它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必须要在了解情况后把合同给签订好才行。是时候对自己要进行的合同进行签署了,才能可以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有帮助,让我们更上一层楼!那么,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合同范本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分类号】 402001198602
【标题】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国家科委颁发《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国家科委
【颁布日期】 19860201
【实施日期】 198602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86)国专发法字第13号
【名称】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国家科委颁发《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 全文
1.为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避免耽误我国在外的访问学者、进修生、留学生等(下称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时机,上述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事宜由我国驻外使馆科技处或分管科技工作的其他处(下称使馆科技处)负责管理。国内归口单位是中国专利局。

2.我国学者在国外期间作出的发明创造,若根据所在国的专利法及有关规定,明显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经报使馆科技处核实后,可按照所在国的法律规定,由我国学者在外工作所在的单位申请专利。
若非明显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况,应力争我方的专利申请权或共同申请权;必要时使馆科技处应及早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联系,酌定处理办法。

3.若明显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应报使馆科技处酌定其经济意义等情况,准其直接在国外申请专利。然后根据情况办理国内申请或向第三国申请专利。申请所需要的外汇,原则上在国外自行解决,确有困难,可以和国内派出部门联系解决或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基金。

4.在国外取得的专利权,应根据中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归属问题。

5.中外科技合作项目中,中方人员在国外作出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中方人员的国内派出单位;并可根据情况,报使馆科技处,准其直接在国外申请专利或先在国内申请专利。

6.我国单位或个人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0条及中国专利局(85)国专发法字第13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不得擅自带到国外申请专利。

7.使馆科技处在处理上述事务过程中,如有问题咨询,可随时与国内联系。中国专利局应尽早研究后,复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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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代理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厂长: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_。
鉴于受让方_________愿意接受转让方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
双方认为,本合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有助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已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发挥其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内容达成协议:
第一条 转让方将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发明创造的名称: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k厂所有。
第三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10天内,转让方将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第五条 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 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 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_________元。
第十条 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签章) 受让方: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


【分类号】 402001199303
【标题】 中国专利局关于印发《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专利局
【颁布日期】 19930329
【实施日期】 199305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国专发法字(1993)第63号
【名称】 中国专利局关于印发《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专利管理局(处),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各代办处,各专利代理机构:
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问题,我局于一九八七年和一九八九年分别发出了《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国专发法字〔1987〕第215号)和《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国专发法字〔1989〕第98号)。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在总结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对上述两个文件进行了修改,并综合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制定了《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现将此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规定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和《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通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章名】 附件: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
一、台胞与大陆同胞一样,可就其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取得专利保护。

二、台胞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不得使用“中华民国”字样,而应使用“中国台湾”。

三、在办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证中国专利局与台胞专利申请人的通讯联系,台湾自然人申请专利均应通过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四、台湾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应委托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五、我国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台胞与大陆同胞一样,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就其在中国专利局提出的第一次正规申请办理向其它国家申请专利的优先权手续,对其提交的以在巴黎公约某一成员国提交的第一次正规申请为基础向中国专利局要求优先权的,中国专利局予以受理。

六、台胞在大陆申请专利的费用用外汇人民币支付。


原作者: 王亮



发明专利申请书


────────────────────────┬───────────
发明│①
③ │
名称│
──┬─────────────────────┤(发明)
④ │姓名 ├───────────
 发├─────────────────────┤
 明│地址 │②
 人│ │
──┼─────────────────────┴───────────
⑤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邮 政
 申│地 址□□□□□□
 请│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⑥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表人姓名登 记 号
──┴─────────────────────────────────
⑦□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请求费用减缓
 □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
⑧申请文件清单 │⑨ 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要求优先权声明 □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优先权证明材料 □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要求提前公开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实质审查请求书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不丧失新颖性证明
6.摘要附图份 每份 页 幅│材料
────────────┬───────────┴─┬─────────
⑩上述以外的发明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年 月 日
────────────┴─────────────┴─────────
2.说明
专利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某项发明
创造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
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
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
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
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
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
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件中。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
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
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
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但是,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植物品种;⑤用原子
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
规定授予专利权。这是申请人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之一。
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
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九个步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通常不需要经过早期公开、实质性审查阶段而直接进入公告。申请是第一步。
申请要填写申请书,交由专利机关。专利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经初步
审查后,即可早期公开,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申请的内容在专
利公报上予以公布,供公众自由阅览。专利局对此专利申请给予临时性保护。
专利的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先期条件。申请专利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
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
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
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
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
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
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
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
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5)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
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
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
先权。
(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
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
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申请人可
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
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7)发明专利是指对一种从创造活动中产生的对现有技术问题的崭新的解决
方案所授予的专利。发明人对自己的发明可以依法向专利机关申请专利。因此,就
需要填写发明专利申请书。填写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注意的问题有:申请发明专利,
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等文件,申请文件一
式两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填写申请书必须
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方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注明原文:本表填写不下时,可
以另附白纸填写,但必须与本表规格大小、质量相同,续写时,应当注明栏号;其
他注意事项按照专利局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