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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0-08-24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文书在社会的使用频率不断增高,实用文书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实用类文书报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在中国五千年的悠长历史中,涌现出许多英雄人物才华横溢的周公瑾、雄才大略的韩重言、料事如神的诸葛亮等都在历史绘卷上留下过举足轻重的一笔,然而最让我感慨万分的仍然是那重义轻生的荆轲。

世人皆道人心异变,可荆轲却始终怀着一腔热血,正气凛然的热血报君,可谓是真正的初心不改,永远的抱着那颗赤子之心,面对艰难险阻不畏不惧,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当秦军至燕南界的万分紧急的情况下,荆轲义无反顾地站起来了,他似乎想用一己之力去挽救这个在风雨中漂泊的弱小的国家的命运。但是这是困难的,当时秦国已经连续灭掉多国,成为最强盛的国家,秦国成为大一统的国家基本成为定局。荆轲此行,前路必定满是荆棘,危机重重。

可他还是去了,或许是为了回报燕太子的知遇之恩;或许是为了追求士为知己者死的信仰;又或许只是因为他与生俱来的侠义之心看不惯强秦的残暴,他带着渺茫的希望与燕国百姓的殷切希望在易水诀别。

他离开那天,燕太子和所有知情的门客都身着素衣垂泪涕泣的来到易水边与他送别。他的好友高渐离为他击筑,他便随着凄切悲凉的乐声放声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他或许知道这一走,怕是再也回不去了。明知不可而为之即使前路满是荆棘,他也想拿起匕首,讲荆棘砍断,让这荒凉的土地,开出最美的花。于是他就车而去,终已不顾。哪怕这一去,就是生死离别。

到达秦国以后,荆轲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得以接近秦王。或许是秦王气势太足,连十二岁杀人的秦武阳都色变振恐,而荆轲只是顾笑武阳,依然镇定自若,从容应对。当他好不容易找到完成燕太子的任务的机会时,却因为剑术不够精湛而错失良机,当他把手中最后的希望匕首掷出而不中时,燕国众人的翘首以盼都在顷刻间灰飞烟灭。他仍然豁达的接受失败,倚柱笑骂,终于成为自己口中的竖子,在咸阳宫殒身丧命,留下令人惋惜的千古遗憾。然而谁又能知道当时的荆轲又是怀着什么样的感觉的呢

每当看到荆轲,我的脑海中就会不禁浮现出孟子的那句话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是啊,在那个风起云涌,战火纷飞的时代,荆轲的每一个选择都是步履维艰的,可即使这样,他还是奋不顾身的想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去为阻挡强秦继续攻打其它弱小国家做出令人悲伤的最后一次努力。

荆轲终究没能改变历史长河的航道,然而正如晋代诗人陶渊明的《咏荆轲》中所写的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一样,他的身影虽然已被淹没看不见,可他舍生取义,反抗强权的侠肝义胆却不会被冲淡一分一毫!

像荆轲这种舍生取义,侠肝义胆的反抗强权的精神,不正是中华精神的精髓所在吗?纵观古今,无论是陈胜吴广的大泽乡起义,还是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运动,不都显现出这种精神吗?更有长达十四年的抗日战争,面对强大的日本侵略者,英勇的中国军民奋起反抗,终于取得了来之不易的胜利。敢问世上何来不死之身?面对死亡能真正做到丝毫不惧的少有人在,但是在国家危亡的关键时候,退缩的却更少!那是因为他们要守护的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因为他们身后的华夏大地已情况紧急,所以为了众多的华夏子民,他们不能退缩,必须忘却生死,只能用自己的肩膀扛起这个他们深深爱着的国家的未来。而这种精神,正是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风霜仍能生生不息的伫立在这世界大地的原因啊!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的风流人物都尽数被历史长河淹没,可荆轲的精神却是会一直被后世铭记的易水留的尽,荆轲名不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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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荆轲刺秦王》有感


死亦为荣,壮烈而无悔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敢,要选择忠诚。造物主创造了生命,让世界活力四射,精彩纷呈他让我知道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

小红帽读后感,读后感300字


小时候,我最常看的书是小红帽,喜欢的人物当然是小红帽啦!

每一次在看这本书时,我就会幻想我是故事中的小红帽女孩。在里面,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不用烦恼这个、那个,多逍遥啊!而妈妈就会用心的为小红帽得很可爱,并温柔慈祥的交代每一件事,走在路上,不看是俗的眼光,总是快乐单纯的去做每一件事。这就是小红帽的特质,恰好我也是。

但是,当我看到精采的部份,就会让我感到又好气又好笑,我心里想,小红帽好笨喔!大野狼这坏,你还相信他。不过小红帽就是这样,既温柔又单纯,无法想那么多。要是我呀!才不轻易的就相信别人呢!不过仔细想想,我好像也是这样。

我会喜欢小红帽,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相同之处了。我根本就是小红帽第二号嘛!可是回想起来,要是全世界的人都是小红帽,那不就天下太平了。因为每个人都很快乐、单纯的去看待每件事情,互相扶持,就不会有任何的心机和不好的心态了。所以,我还是建议每个人可

《青鸟》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青鸟》这本书,知道了什么是幸福,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幸福,其实幸福并不是那么难得到的。如果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美好的意愿,那幸福就近在咫尺之间。

樵夫的孩子狄狄和美狄在平安夜见到一位仙女,仙女说她的小女儿必须得到青鸟,才能够幸福。她便吩咐狄狄和美狄去寻找,仙女给了他们一顶帽子,帽子上面有一颗魔钻。两个孩子为了帮仙女的小女儿找到幸福,用仙女的魔钻召集了贪生怕死的面包、滑稽可笑的糖、性情暴躁的火、生性随和的水、温和可爱的牛奶、阴险狡诈的猫、忠诚勇敢的狗和天性善良的光,先后搜寻了思念之乡、夜宫、森林、墓地、幸福花园和未来王国,但是,他们却一再受挫,醒来后才发现,这一年的经历只是一场美梦。

狄狄和美狄发现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这时,邻居贝尔兰格太太来到他们家,请求狄狄把他的小鸟送给他生病的小女儿。这时,狄狄意外发现小鸟的颜色是青色的,小姑娘因为得到了青鸟,病马上就好了。可是青鸟却飞走了。

正因为不理解内在生活的重要性,人们在追求幸福时,总是南辕北辙;或是因为物质条件不如别人而痛苦不堪,或者为了追求物质财富而丧失幸福,或者沉迷于声色犬马,不知醒悟。如果科学地探求,不是源自真理本身的热爱,而是为了满足人们膨胀的物质欲望,那么人类的社会只能离幸福越来越远,幸福只能向内寻求,只有在领悟了内心的法则之后,才能发现生活中的幸福。

真正的幸福,并不藏身于某个遥远的童话般的地方,它就藏身于我们身边,藏身于日常生活里,但却需要智慧和眼光去发现它。例如我们,有着良好的生活环境,在学校里有老师的殷切教诲和同学们的关心帮助,在家里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地幸福!幸福也不是一旦找到就能永远占有,而是一种不断探寻的过程,所以我们要珍惜所拥有的幸福生活,并努力创造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

《红岩》读后感


小说《红岩》,以饱满的热情,细腻的笔触,描述了解放前夕重庆渣滓洞和白公馆这个人间地狱的残酷和黑暗,刻画了战斗在敌人铁窗烈火中的优秀中华儿女的高大形象,揭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在行将灭亡之时的凶险毒辣的嘴脸和反动本质,赞颂了为革命英勇牺牲的一代英雄。

小说《红岩》是一幅壮丽的历史画卷,又是一曲悲壮的英雄颂歌。读了它,使我们了解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那些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读了它,会激励我们继承烈士的遗志奋进不息。

读过小说《红岩》之后,一个个英雄形象历历在目。

共产党人许云峰伯伯,在狡猾的敌人面前,不低头,不弯腰,不怕严刑拷打,不受金钱名利的引诱。他义正辞严揭露敌人的阴谋和骗局,使敌人的阴谋伎俩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张张狰狞的面目原形毕露,许伯斗得敌人焦头烂额,表现出共产党人勇敢和智慧。

童工出身的江雪琴阿姨,在党的培养下,成长为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敌人对她严刑拷打,皮鞭、老虎凳、辣椒水、竹签,这些刑具她全领受过了。然而,敌人只能摧残她的肉体,却丝毫不能动摇她的信仰和意志。直到为革命壮烈牺牲,她仍面不改色心不跳,含笑走上刑场,表现出共产党人的钢铁意志。

地下党员华子良爷爷,为了革命的需要,十几年如一日,装疯卖傻,风雨里到处奔波,忍辱负重地埋伏在敌人身边。他为革命吃尽了千辛万苦,表现了共产党人忠贞不渝的高资品质。

成岗,刘思扬、齐晓轩等无数先辈,为革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斗争场面,一个个闪光的英雄形象,催人泪下,促人前进。革命先辈前赴后继,一往无前,用生命和热血闯出一个新天地,终于冲破黎明前的黑暗,迎来了光芒四射的一片朝阳。今天,英雄的业绩名垂千古,英雄的夙愿已在神州大地实现,九泉之下的英灵经过铁窗烈火的考验,现在可以舒展笑颜了,因为,新中国已经跨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向四化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四化建设的后备大军我们青少年一代也跟上来了。有志的一代青少年,正沿着陡峭的科学之路奋进不息。如果说,现在青少年所走的路是通向四化的路,那么这条路正是当年曾经战斗在渣滓洞和白公馆的先烈们用生命和鲜血铺成的。前人铺路后人走,亲爱的朋友们,振奋起革命精神吧:继承先辈遗志,去开创更美好的未来。前进、前进、希望就在眼前。

《劝学》读后感


以往写读后感是就所看文章内容立意、论述,联系实际同理可得,末了,笔锋回转、收回话题即可。而

《劝学》这篇精美的古文早已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且有声有色,再要就此说些什么,那只能扯开去了。

这篇荀子写于二干多年前的文言文毕竟与如今的白话文相去甚远,以我的水平,不看注解只能通读,若要深究其间某些字、词的含义就难了,即便如此,我还是看不横其中的个别句子。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它、朗读它,即便不知所云,每每读来,朗朗上口,齿颊生香。尤其是那句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工整、有韵律,倒真正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口中读着,两耳便同时将这些清朗的字音一个个收了进去,似喝了口凉水,又像含了片薄荷,清清爽爽。感觉是种很奇妙的东西,而古文恰恰能给你朗读的感觉,妙不可言。

古文之美,亦在简约。古文往往短小精悍,但其白话文的译文可就长得多了。我们看译文是助于理解,但从不会欣赏译文,倒不是嫌它盗版,只是感觉上已繁琐得很。繁琐容易简洁难,古文中主语可省、宾语可省、量词可省、关联词可省,省得有分寸,省去了也看得懂,而且更耐看,更有韵味,这便是古文之美。

古文之美,还在柔。且看,古人惜墨如金,但之乎者也是少不了的,我以为这四个字独有妙处。之、者、也分别位于句中或句末,多半拖长了声音念,给人一种稳稳当当又悠哉悠哉的感觉,一般阵述句中的生 硬语气便由它转为亲切柔和。乎常用于感叹句戴疑问句末,无义,音短且轻,念到乎字,前半句中激动、气愤之类的情绪便都随之轻轻带去一部分,语气又趋于缓和,一时的心急气盛开始转为冷静。古代文人的儒雅也在这里显留一二了。儒者,柔也。水,柔也。柔是一种宽容的美。因此有些文言文读起来就是糯笃笃的,而即便是议论文,也不会过激、尖锐,总显得诚心诚意,心平气和。

当然,古文的魅力远不止于此,以上仅为读《劝学》之感。

《故乡》读后感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读完全文后,我又读了文末加注的对该作品的介绍。让我吃惊的是,作品和鲁迅的人生之间有好几个共同点。《故乡》中的风景取材于鲁迅的家乡,作品中出现的人物确有真实的原形,书中的主人公我和鲁迅自身的经历非常吻合这使我对作品产生了新的兴趣,也让我对当初的那些疑问越来越感到迷惘。

鲁迅为什么要将自己的故乡作为作品的舞台呢?

鲁迅为什么要让我再走一遍自己的人生呢?

我没有找到答案,老师推荐我读鲁迅的另一篇作品《藤野先生》。这篇作品讲的是我作为留学生来日本学习医学,当从幻灯片中看到自己的同胞被处决而一大群中国人却围着看热闹并欢呼雀跃的场面后,我便毅然决定放弃学医,返回中国。

我读完这篇文章就问自己,鲁迅为什么要让我返回故国呢?一般来说,那样的故国是不值得留恋的。难道返回故国的意义比学医更重要吗?让他毅然抛弃在日本的一切而返回祖国的东西是什么呢?如果有的话,那只能是对祖国的热爱,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其它理由。看到那群失去中国人尊严的人,我,也就是鲁迅,或许再也无法忍受。

想到这里,我心中感到宽松了许多。自己一直不明白的疑问也找到了答案:或许鲁迅比任何人都热爱生育自己、养育自己的故乡和祖国。正是因为热爱,他才不能对故乡和祖国的现实视而不见。这也许就是《故乡》和《藤野先生》的真正意义所在。当理解到作者是在从相反的角度描写他对故乡和祖国的热恋时,我所有的疑虑都消释了。

从那以后没过多久,我偶然在冰见市政府的宜传刊物中看到一篇文章,标题是给故乡冰见的问候,文章介绍的是一位家住京都、名叫中岛圣二的人。

中岛圣二的父母是冰见人,他哥哥的墓也在冰见。因此,中岛圣二一直把冰见视做自己心中的故乡。中岛圣二非常热爱故乡,为了表达对故乡的思恋,他三年前创作了一曲《冰见港》,现在仍在被传唱。文章篇幅不足五百字,却让人心里感到暖融融的。

另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有幸亲耳聆听了中岛圣二创作的那曲《冰见港》。乐曲从咚咚的鼓声开始,歌词描写的是冰见市最具代表意义的四季风景,包括阿尾城遗迹、朝日山公园、蛇岛和滩浦海岸。整个曲子洋溢着恬静、祥和、安逸的气氛。平常司空见惯的风景,以歌曲的形式唱出来时,竟如此让人感到依依不舍,真是不可思议。听到中岛圣二倾注全部身心唱出每一句歌词,我感觉到他对故乡的思恋完全是发自内心的。

中岛圣二怀念故乡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每当唱这首歌时,我就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亲。对故乡的理解因人而异,在中岛圣二看来,故乡就是父母亲对自己的痛爱和包容。冰见虽然不是中岛圣二出生和成长的地方,但他坚信冰见永远是自己心中的故乡,是自己珍贵的财富。我从心底深处羡慕中岛圣二。冰见是我居住的地方,想到有一位远方的人在思念它,我感到非常高兴。

听完《冰见港》,我不禁为之愕然。鲁迅和中岛圣二两人竟如此相似!心中始终以故乡和故国为重,这一点两人完全相同。

人人都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出生在哪个国家,不管生长在哪个时代热爱自己的故乡具有重要的意义。读完鲁迅的作品和中岛圣二的报道之后,我产生了这种想法。

有了这一想法后,我开始们心自问:自己怎么样呢?至此为止,自己曾就故乡和故国做过思考吗?从自己的处境而言,我应该比周围人拿出更多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

《灯光》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灯光》这篇文章。文章主要写了清明前的一个晚上,作者王愿志漫步在天安门广场,看到千万盏灯照耀着天安门广场周围的宏伟建筑,听到人们对五彩缤纷灯光的赞叹,不仅沉入了深深的回忆。

当我读到这位年轻的战友不惜自己的生命,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在电灯底下学习,他自己却没来得及见一见点灯这句话的时候,心头微微一震,不由的羞愧起来。

记得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外面下着大雨,我正在写作业,忽然停电了,这可把我急坏了。爸爸急忙从抽屉里拿出两根蜡烛,点燃后放在我的书桌上,让我借着烛光写作业。可那不争气的蜡烛被风吹的一闪一闪,忽明忽暗。我气得抓起蜡烛随手摔在地上。爸爸看见了,捡起蜡烛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你怎么这么不懂事!我小的时候连蜡烛都买不起,虽然现在生活好了,可也不能这样呀!听了爸爸的一番话,我还有些不以为然。

现在读了这篇文章,我哭了,不只是怀念郝副营长,还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羞愧。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美好时光,只有这样才对得起九泉下的革命先烈。

《围城》读后感


想起《围城》里的一段话,大致意思如下:

天下有两种人,一种人吃葡萄时先挑着好的吃,另一种人吃葡萄时把好葡萄留到最后吃,作者对此的评价是,前者活在回忆里,后者充满了希望。

没特意揣摩这段话,但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生活中:

譬如拿到一大包糖果,一种人喜欢把整包糖果狼吞虎咽了,即使肚子饱着也不愿糖果袋满着,另一种人喜欢留着糖果,一天一颗,抑或三天两颗地品尝。

以我的经历,遇到的十人中有九个是第一种人,当然包括我自己。

而我的评价或二者的后果是:前者会得口腔溃疡,而糖果给后者带来了没有伤害的快乐。

有时会处于焦虑与自责的情绪中,因为各种事。

想找个理解自己的朋友倾诉,却遇谁也不敢开口。

一直都被教育,人应当节俭自己表达欲。理由是,有时自己的言语会是伤人的锐器,甚至是喜悦,也能引起他人的失意。更别说是不好的事情了,因着没人喜欢有怨气的人,没人喜欢听人诉苦,即使你再委屈,充其量给好友带去的依旧是不好的情绪忿忿不平或诸如此类。再另一面,真正愿意听你诉衷肠,然后与你休戚与共或命运与同的人世上又有几个?

可心中还是愿意相信,会有个交心的人。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需经营好自己的内心小屋,别让自己成为自己的绊脚石。

人一辈子的开头与结尾都已设定好了,即生与死。这样看来,一切荣辱得失于人来说,在终极上,都毫无悬念与意义。

但想彻底看开,做到宠辱不惊,太难太难。

我希望我能稍稍,就稍稍淡看遇过的、遇到的、将遇每一次得与失,始终知道自己是谁,该做什么。

人活着不能不认真,但不必太认真。就是活着,已经太好了。

我希望清晨淡淡的,深夜淡淡的,生活淡淡的,时间淡淡的,一切于初与末都是淡淡的,细水流长。

最近,愿意去相信一些之前怎么也不愿相信的事。

原因很简单,一些不可思议的事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然后自己便愿付出一辈子的信任。

譬如,若在大前天下午傍晚五点三七分在食堂看见一个人,前天也是五点三十七分看见那个人,昨天也在五三七看见,今天竟也在五三七看见我便会认定,那个人,还会在食堂,在五三七出现。

最近,人还变得容易被满足。

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比如,给我一包长鼻王。

《亡羊补牢》读后感


我读过很多的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之前学过的一篇课文中《亡羊补牢》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养了十只小羊,有一天,有一只狼看见羊圈有一个窟窿,于是晚上偷偷钻进羊圈把一只羊给吃了。第二天他去放羊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羊圈破了个大洞,狼钻进去把那只羊吃了。有人劝他补好羊圈,可是他一再强调:我的羊已经被狼吃了一只,不会再有事了。第三天,他发现又少了一只羊。于是,他把窟窿修好了,从此,他没再丢过羊。

读了这篇寓言,使我认识到做了错事要及时改正,要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少犯错误。同时,我也想到自己平时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做数学作业时不细心,因为看题不仔细,容易出现漏做题的现象,有时候还会把题目的数字写错的,导致整个题算错。妈妈吃过饭检查作业时,问我都完成了吗?有错漏吗?我还信心满满地说都写完了检查过了。妈妈又让我拿去检查一遍,我才发现真的有漏写或是错写。妈妈还说,有错误不可怕,怕的是看到错误不去改正它。学习了这个寓言让我认识到了这些缺点的严重性,以后我要尽量少做错事、少犯错误;即使做了错事,也要及时改正,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不能亡羊补牢。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