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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

发表时间:2020-08-27

项目施工挂靠合同。

我们的国家发展的很快,合同也越来越重要了,我们一定要在看清楚情况下再签订合同。只有在甲方制定好的合同上签好自己的名字后,新的一年才会更加有明确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安排来年的工作!那么,您一定在找一些合同范本的资料内容是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施工挂靠合同”,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甲方(管理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挂靠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

甲方(管理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挂靠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建筑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施工质量指标奖罚办法:乙方挂靠期间每年必须实现优良工程一项(如当年无交工工程的不计),每增加一个优良工程按建筑面积由甲方给予奖励: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奖励______元,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优良工程项目奖励____元,_____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奖励_________元。如当年有交工程项目但未有优良工程则按交工项目建筑面积计算实行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增加_____元挂靠费用,____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增加_________元,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增加_________元。如出现交工项目第一次交工验收时不合格则给予乙方罚款_________元。以上费用均不包含在挂靠费用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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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挂靠的法律风险


根据《建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的规定,挂靠属于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分包协议》等合同一般都认定为无效。关于被挂靠企业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效力,按照司法解释 的规定,只要是确有证据证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方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一、被挂靠企业的法律风险

1、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生命、身体、财产损失的,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伤亡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给被挂靠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有时完全可以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所收取的管理费可能远远不足以弥补所承担的损失。

2、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被挂靠企业作为法律上的承包主体,是该建设工程的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者。如果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在工程施工中往往出现挂靠人与供应商等第三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法院将会判决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当被挂靠企业再向挂靠人行使追偿权时,也往往会因为前者的承担能力欠缺而落空。

3、因劳动、工伤争议损害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

因为在施工过程中,挂靠人往往会大量招聘建筑工人,虽然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可能会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建筑工人的工资以及一切工伤事故均由挂靠人承担,但是此约定会因为违反劳动法律而归于无效,最后被挂靠企业仍为责任承担者。另外,更多的情况是挂靠人与建筑工人之间根本不会签任何合同,工人只知道自己在这个工地上班,直接招聘他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一旦拿不到工资,就只有找登记备案的工程承包人也就是被挂靠企业,被挂靠企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责任。民工的过激讨薪等行为还会损害被挂靠企业的社会形象。

4、管理费可能被没收。

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被挂靠企业的“非法所得”即指向挂靠人收取的管理费。

5、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因此,被挂靠企业面临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如果在施工中监控不严,还会引发诉讼,影响以后投标时的资格审查;另外,如果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挂靠人当然难逃刑事制裁,但被挂靠企业资质可能被降低甚至被吊销,这对被挂靠企业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二、被挂靠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1、采用内部承包方式。

被挂靠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挂靠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挂靠企业的自有项目。

(1)将挂靠人聘为被挂靠企业员工。内部承包协议的签订双方是施工企业和企业项目经理,也就是说只有企业的项目经理才能与企业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因此,被挂靠企业应当先与挂靠人(需有项目经理资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实际挂靠人并不具备项目经理人资质,最好与有资质的项目经理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实际挂靠人作为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样被挂靠企业的权益更能得到保证。

(2)由被挂靠企业或者项目经理组织、派谴项目的具体管理人员。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人员均由被挂靠企业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其工资以挂靠企业名义进行支付。

(3)加强工程款的管理。现实中挂靠人常常以各种方式套走工程款但又不用于项目本身,从而给项目的运作带来很大的障碍。因此,项目的建设资金应由被挂靠企业进行具体管理。在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上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以确保项目资金完全用于项目支出。

2、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挂靠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挂靠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挂靠人采购;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有劳务资质的挂靠企业完成。两个合同标的加起来就是该建设工程的所有工作。由于将施工任务分解为材料和劳务两部分,分别签订合同,比较隐蔽,若不同时发现两个合同存在则挂靠关系就不会被揭穿。否则,仍然存在双方被认定为挂靠或者转包关系的风险。

3、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1)被挂靠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甚至可以要求比工程监理更严格,因为质量一旦出现问题,被挂靠企业所受的损失将比所获得的利益大得多,甚至会危及被挂靠企业的生存。

(2)严格财务管理。即将项目管理纳入到被挂靠企业正常的财务管理中,严格防范挂靠人拿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挪用、占有甚至携款潜逃,必须监督挂靠人将款项用于项目建设。

(3)完善劳务管理。被挂靠企业应积极督促挂靠人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保险,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完善挂靠人与其招聘的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让劳动争议发生后,工人第一时间追索的是挂靠人而不是被挂靠企业。

4、发生纠纷后,被挂靠企业应当审慎选择是否暴露挂靠关系。

总包合同的效力取决于中标企业与建设工程发包方签订总包合同时是否已经存在挂靠关系。如果在签订总包合同时已经签订挂靠合同(合同名称多种多样)或者虽未签订书面挂靠合同但由实际施工人组织投标,实际施工人纯粹只是借用了名义上的投标企业的资质,则投标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是挂靠关系,总包合同无效、挂靠合同也无效;如果在签订总包合同时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后来中标的企业还没有与其他企业或个人达成一致意见或签订合同,约定中标后由该企业或个人实际施工,则中标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是转包关系,总包合同有效、转包合同无效。

在现实中,挂靠和转包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实际上很难界定,很多挂靠都是以转包或分包的形式出现的。当前国内很多施工企业采取挂靠方式承接工程时,一般都会在投标前事先和挂靠方签订一份内部协议,约定挂靠方和被挂靠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的各自分工,一旦工程中标,则挂靠方在和被挂靠企业再签订一个正式的合同,当然,这些协议都不会对外透露,一切都蒙在鼓里的发包方很难知悉,往往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后,发包方才发现其中的玄机,只能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通过庭审进一步查清相关事实。

因此,一旦与发包方发生纠纷,选择总包合同有效或无效的决定权实际上在被挂靠企业或实际施工人,而非发包方。因此当总包关系发生纠纷时,被挂靠企业和挂靠人可以选择主张总包合同无效或者有效。如果实际施工方存在违约,则可以主张总承包合同无效,被挂靠企业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实际上是挂靠人借用其资质承接工程(而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合作举证他们之间签订有挂靠合同、双方是挂靠关系是很容易的),因为即使合同无效,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办理结算手续,对被挂靠企业和挂靠人都没有法律风险。但对于发包方而言,总包合同无效,就意味着发包方不能依据合法有效的总包合同条款追究被挂靠企业的工期、质量或安全等违约责任,因为总包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也就随之无效。反之,如果发包方存在违约,被挂靠企业和挂靠人想对发包人进行索赔,就可以继续隐蔽两者之间的挂靠或转包关系,主张总包合同有效。

三、挂靠人的法律风险

根据前文所述,一旦挂靠关系得以认定,则意味着总包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都归于无效。因此,挂靠人的法律风险由此产生:

1、工程质量不合格将无法获得工程款。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如果挂靠人所施工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意味着施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发包方自然没有任何义务再向被挂靠企业支付任何工程款,还可以追回此前已经支付的工程款,且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应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则应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大小对已经发生的工程投入损失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2、总包合同无效后如果涉及“黑白合同”则丧失按“白合同”主张有利价款的依据。

司法解释第二条 规定如果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但并没有明确指出应该参照哪份合同。在现实中,发包方与承包人签订“黑白合同”的情况极为普遍。虽然司法解释 规定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被视为挂靠人的一根救命稻草,但该条解释得以成为裁判依据的前提显然是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有效。如果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由于涉及“挂靠”问题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而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黑合同”,究竟应该以哪份合同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呢?司法解释对该问题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有的是依据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有的是根据导致合同无效当事人过错大小分配合同之间的差价、有的是按照实际施工人的资质等级来结算工程造价,方法不一,对于挂靠人来说就存在风险。

3、“非法所得”可能被收缴。

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挂靠合同无效后,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挂靠人获得的非法所得就是挂靠人获取的施工纯利润,通常高于被挂靠企业收取的相应比例的管理费用。挂靠人的非法所得就是挂靠人获取的施工纯利润,即指挂靠人收到的该工程全部工程款减去挂靠人的实际投入(包括材料、设备及劳务费支出、自身管理费、被挂靠企业收取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代扣代缴的税收)的差额。如果法院判令收缴,而挂靠人实际投入中的自身管理费部分又往往鉴定不实,说不定挂靠人会亏损。

4、与被挂靠企业关系处理不好将影响到挂靠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实践中,挂靠人找好了项目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投标的事情并不少见,而被挂靠企业在中标后不将工程交给挂靠人施工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挂靠人被被挂靠企业赶出施工现场的情况也是有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挂靠人往往处于劣势。

四、挂靠人法律风险的防范

1、狠把质量关,守住生命线。

由于工程验收合格是挂靠人主张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所以挂靠人必须格外重视工程质量问题。如果质量验收不合格,总包合同和挂靠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虽然不因该合同无效而无效,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挂靠人却丧失了主张支付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如果质量合格,就增加了挂靠人主张自己合法权利的底气,获得相应工程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2、善于运用司法解释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挂靠人实际上就是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所称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挂靠人既可以起诉被挂靠企业索要工程款,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要求其偿还,但发包人仅需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发包人拒不付款而被挂靠企业又不予配合、被挂靠企业停业、破产等情况出现后,挂靠人可直接向发包人提起诉讼。

3、审时度势地公开与总承包人之间的转包关系。

如果总包合同有效对实际施工人有利、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对实际施工人可能不利,比如总包“白合同”约定的价款合理或偏高,而承包人与发包人另行签订的“黑合同”约定的价款极低(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合同价款必然极低,导致实际施工人可能不能获利,并且实际施工人在质量、工期等关键点上又必须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实际施工人如果不公开其与承包人之间是违法关系,继续履行两者私下签订的合同,在该工程中可能不会获得利润。如果实际施工人举证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在工程中标之后签订合同,则两者之间是转包关系而非挂靠关系,那么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就会因转包违法而无效。但转包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总包合同的效力,而总包合同既有“白合同”又有“黑合同”,依法应适用已经备案的“白合同”,这样实际施工人就可以按照“白合同”的约定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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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挂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发包方装饰工程承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__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子公司,作为本合同规定挂靠期限内独立承接的家装工程的挂靠方(以下简称:挂靠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挂靠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选拔经营者,并以挂靠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挂靠方二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生产者。

第二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原有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挂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子公司本次实行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六条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形式为:保上交挂靠费,保技术改造投资,挂靠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为原则,挂靠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

第二款?挂靠经营期间,发包方为挂靠方提供信息和技术方面和业务(含盖章,开发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三章?挂靠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挂靠方的权利

第八条?挂靠经营期间,挂靠个人或合伙挂靠的第一挂靠人(以下简称:第一挂靠人)为该子公司的负责人,当然总经理,享受总经理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总经理的全部权利。

第九条?挂靠在承包期间,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总经理及副经理级管理干部,组成子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总公司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子公司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员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子公司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展新的经营业务。

第十条?挂靠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挂靠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挂靠方在挂靠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子公司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应完成发包方给挂靠方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四款?应负责继续履行子公司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

第五款?自觉接受总公司和子公司员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子公司员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子公司报告工作,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款?维护子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子公司员工收入,不断改善员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挂靠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权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子公司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工程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子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挂靠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子公司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挂靠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挂靠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挂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条?挂靠经营者在挂靠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挂靠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红形式结算。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挂靠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员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挂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挂靠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结清,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挂靠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挂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挂靠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挂靠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挂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挂靠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挂靠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挂靠期满,发包挂靠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挂靠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挂靠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挂靠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包、挂靠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挂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挂靠经营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所上缴利润指标,可从总公司分管子公司财务扣除,酌情处罚3倍罚金

第二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挂靠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挂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________月以前交付挂靠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_向挂靠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条?发包、挂靠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合伙挂靠的原定第一挂靠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挂靠人(或挂靠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如发包商仍实行招标挂靠经营,且挂靠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挂靠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条 在挂靠过程中,子公司所出现的一切责任性事件(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法律诉讼等)都由挂靠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在挂靠其间,发包方为子公司出具一名会行政监视,负责子公司财务日常运作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挂靠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____份,发包方、挂靠方和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挂靠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挂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经营合同:挂靠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帐户和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设备投资由乙方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经营合同:挂靠经营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经营的需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件。

第四条 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甲、乙方协商办理。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支付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立银行资金帐户和提供相关经营票据。其中甲方为乙方开立的银行帐户资料为:

开户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讲上述银行帐户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时声明该帐户一切资金均为乙方自带的挂靠经营资金,所以资金收益均为乙方经营所得,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3)甲乙双方认同本合同为经济协作合同,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