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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0-08-11

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一年过去了,虽然既辛苦又忙碌,但也收获了很多,工作了一年的时间了,是时候写一份有关岗位的年度总结了,找出自己工作中的问题,防止下一年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针对公司要求,如何才不致让岗位的年度回顾显得平庸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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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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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一溜烟儿的走了,在目前的岗位上,您已经又快干满一年!经过一年的辛苦奋斗之后就可以对一年的岗位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我们便可以通过这篇年度总结来对自己的成绩进行一个总结,我们究竟该如何写好一篇岗位个人年终总结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xxx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法援的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重视下,20xx年上半年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职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现将上半年工作做以下总结:
。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局领导要求要深入基层,尤其是偏远山区,向那里的群众宣传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山区人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民心惠民工程,由国家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为此,我中心在主管局长石英的带领下,多次与县老龄委、老干部局联系沟通,了解我县老人法律需求情况,今年4月份在我县老年大学举办了“法律援助服务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宣讲活动,与老年人面对面倾听他们的法律需求,进行法律服务对接活动。为了让全县老年人都了解此项活动,将活动的开展在县电视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播报。并且还制作了“xxx司法局法律服务联系卡”,公示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公证员个人及单位的电话号码,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进行法律方面的咨询和了解,做到了不出门就能解决法律困惑,得到了老年人的赞许。根据今年新颁布实施的尤其是与民生相关的如醉驾、飙车等法律法规,我中心及时制作了法律宣传单,精心挑选了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侵权责任法》、《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发放,让百姓知法、守法。到奇克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对全体社区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律援助条例》通俗化的讲解,以案说法,提升法律援助制度的知晓率。
健全工作机构,积极加强与各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为了更好的服务受援对象,与工会、妇联、残联、信访等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的长效协调配合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今年我中心,对这些部门又重新进行了人员信息的登记工作,了解他们各部门人事的变动,防止出现衔接断档情况。在与工会的联系过程中,了解到我县困难职工吴某,在其单位劳动过程中造成7级伤残,案件在劳动部门做了仲裁裁决,双方对裁决额度及项目发生争议。我中心多次接待了该职工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领导,向他们讲解了法律有关工伤及赔偿的规定,提出了几项解决方案,与工会共同帮助该职工解决法律难题。为松树沟乡5级伤残军人辛某,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解决邻居占道影响生活、与其单位解除劳动无效及补偿问题,尤其是该受援对象,反应强烈要到省以上部门上访,我中心接待人员做疏导息访工作,使他感谢我中心能够耐心倾听,热情解答,激进的情绪得到了释然,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为车陆乡17岁郭某致人死亡的中院一审抢劫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全面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获得了中级法院法官的肯定。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我县9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内社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了使他们的工作达到规范化,县局统一制作了法律援助公示板。根据服务对象、范围的扩大,将对部分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示板重新制作,达到更加规范化。同时为了提高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局研究要求中心加强对各站点的业务指导,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将制定各站点法律援助目标分解,和年终公务员考核挂钩,提高办案补贴发放,提升办案的积极性。我中心设立了专人保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使用与维护。我中心三名工作人员,秉承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法律服务。上半年我中心共接待当事人200余人次,接待信访人32人次,代写协议、起诉书25份,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87份,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1件。下半年我中心要继续加强各法援工作站点、志愿者的办案水平的提升,并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鼓励大家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岁月悠悠,一年过去了,虽然既辛苦又忙碌,但也收获了很多,猛然回首,又到了我们对过往一年进行岗位年度工作总结的时候,只有总结好经验与教训,我们才能逐步成熟起来。我们怎样才能该如何写好一篇岗位年终个人工作总结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上半年妇联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局妇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县妇联和局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服从服务于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富有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本系统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充分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女性自身素质,完善文化阵地建设。
局妇委会在各级妇联的带动和倡导下,教育女职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切实的具体行动展现妇女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另外,我们还为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为载体,寓教于乐,用丰富的文化生活来达到逐步提升妇女素质的目的。一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座谈会。积极组织女干部参加文明县城创建,号召女干部积极投身志愿者活动。二是利用各种学习培训,加速推进妇女素质提高进程。开展了《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保障法》等培训。
二、开展双学双比,建功立业卓有成效。
在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维护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向上、奋发的良好氛围前提下,我们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使妇女立足本职作贡献,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成为我局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加强团结,维护稳定局面。
我局为了加强团结,妇女同志们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工作吃苦,迎难而上,树立良好的妇女形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来影响全体妇女;三是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以工作责任为重,团结动员妇女为服务老干部献计出力;四是当好妇女的守门人,做好妇女的贴心人,为难之际代表组织和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动之以热情之心,今年我局妇女积极参加了扶贫帮困、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20xx年上半年,我局妇联在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时代对妇联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妇联的期望,仍有很大距离,这些,我们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困难,战胜自身不足,用更大的热情和工作斗志,去开创新的局面。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


韶光易逝,我们在一天天的成长。作为一名岗位在经过一年的工作之后就该做一个总结了,我们则可以通过一篇年终个人来看到自己有哪些成长,针对公司要求,如何才不致让岗位的年度回顾显得平庸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XX年年4月份我受聘于广元市总工会特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团律师以来,一直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现仅就20xx年的工作做一小结。

其中主要工作:免费接待多名广元籍(主要是在京)务工人员咨询;为家庭贫困的家乡人提供个案免费服务。其中包括拖欠民工工资、务工人员工伤、务工人员非因工死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一些在京包工头、在京老板提供一些免费法律支持。

就本年度免费办理案例摘要: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我明年将干的更好!

法律援助专题知识讲座工作总结


为了更好地做好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让广大村民群众更直接、更有效地了解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同时提升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干部法律服务意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7月19日上午,石婆店镇组织举办了法律援助知识讲座,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以案例的形式,向大家阐述了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申请条件、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问题。并特别强调了法律援助的三个意义,维稳、公平和救助。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此项服务,是每一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

此次讲座旨在提高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的宣传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更全面、细致、熟悉的掌握相关法律援助规定,为更好地面对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司法局工作总结


时间伟大的作者,我们的双脚即将跨入新的一年。我们需要从第四季度开始收集整理岗位的年度工作总结素材,年度总结可以学习和总结工作中的规律,那么岗位年终工作总结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县)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确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基础、争先进位的工作思路,明晰了抓好党建带队伍、创新机制促治理、突出重点打基础、服务大局造氛围工作思路,以创新思路构筑特色,以创先争优提升素质,以人民满意赢得主动,以求实求效推动发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聚力量,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

年初和年末分步骤、分层次地组织了县级、科级、一般国家工作人员近6000人参加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2次,达到了以考督学、以考促学、以考验学、依学促用、以学促治的目的。4月中旬到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普法工作者巡回深入到全县十个乡镇,以大集现场解答问题、免费赠送法律书籍、播放录音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法律知识送进机关、单位、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市场、家庭,共开展大集咨询活动11场次,送法进学校活动8场次,深入农户50余家,免费发放普法读物5000余套。河北新闻网、沧州日报、沧州晚报、今日吴桥等报刊媒体报道了我局的法制宣传活动情况。

在普法的同时,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培树于集西街、桑园田庄、宋门辛镇店、县城新兴社区4个法治示范点,建法律学校1个、法律书屋4个、普法调解室1个,制作普法展牌80余块,绘制普法墙画600余平。

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10月13日召开了动员会,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所长在内的46名法律服务人员分别担任了473个村、8个居委会的法律顾问。

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实行警区式管理,把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分为城南、城北、城中三片,局班子领导包片,司法干警协助司法所人员开展日常管理活动,利用手机卫星定位跟踪进一步加强监管,重点矫正对象手机持有率达100%,一般矫正对象手机持有率达到80%。今年以来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1人,解除矫正23人,进行审前社会调查69件,目前累计在矫人员138人,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同时对一些老弱病残刑释解教人员,想法设法为他们解决生存之道。如帮助何庄乡北牟村林云兰介绍老伴,使其老有所依,又如深夜赶赴安陵镇王金华儿子家中做思想工作,使其父子相认。11月18日-20日对我县在沧南监狱服刑的19名吴桥籍服刑人员家庭进行了走访,11月27日我局联合县妇联走进沧南监狱开展了一次大型帮教活动。今年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6人,累计在管刑释解教人员213人,帮教率、安置率均达100%,无一重新犯罪发生。

三、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

从健全组织、加强培训、完善网络、规范程序入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三级人民调解防护网更特色更完整,跨区域接边联防联排联调网络更规范更完善,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更灵活更富效率。五落实、六统一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前全县10各乡镇、473个行政村、8个社区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年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年底全县30%的村级调委会已实现规范化管理。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区、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县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209件,调解1205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四、法律服务工作质优高效

公证工作主动介入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就医、就学、就业等民生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45件。律师工作凭借法律专业优势为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当事人依法维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参与信访接待16次,参加宣传活动10场次,办理刑事、民事、非诉讼案件19件。法律援助作为政府民生工程,今年将全面覆盖、应援尽援作为新的目标定位,为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撑起保护伞。今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3%。司法鉴定工作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的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扩大司法鉴定的影响,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今年以来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近一倍。

五、司法行政人员素质整体提升

一是目标管理精细化。各股室结合职能,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做到工作日登记、周汇总、月小结、季通报、年考评。三是机关管理规范化。规范机关人员服务用语、服务忌语;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流程、标准和要求;规范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坚持每日考勤制度,每个工作日分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四次签到,请假实行请假条制度。三是作风管理常态化。建立了作风效能建设管理台账,实行常态化管理,弘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解决困难,为群众办实事。如我局在深入曹洼乡杨保村调研时,了解到该村村民闻秀江夫妻无怨无悔的照顾身体有病、瘫痪在床的弟弟,十多年如一日,家庭比较困难后,机关干警自愿捐赠1100元钱和87件衣物送到闻秀江家中。

20xx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区)

今年以年,鼓楼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国家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今年3月下旬启动以来,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实践办的要求,相继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几个环节的工作。整个活动期间,局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典型刘倩文同志事迹的示范引领作用,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有方向、赶有目标,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其中组织专题辅导教育4场、专题培训2场、专题讨论7场,召开座谈4场,集中学习13次,建立联系点17个,新建规章制度8个,梳理出主要问题16条,目前已整改16条。

2、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增强队伍素质。一是队伍不断充实壮大。从局内部选拔干部到基层司法所任职司法所所长,现已实现全区十个司法所副科级司法所长100%配备。今年以接收军转干部的方式新增4名司法助理员,各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5名以上。二是强化物力保障,省司法厅给我局配备了3部公务车辆,优先保障基层司法所业务用车需要;给社矫执法配备11部执法记录仪,加强技术监督;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配置了22辆专用电动自行车,缩短走访调查路途时间,提高社矫走访调查工作效率,受到省厅、市局的表扬,省厅还准备推广我局的经验做法;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提供2年1次的体检,确保社矫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1期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组织共7人次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调解业务工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3、持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部分司法所办公面积缩水问题存在回潮现象。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到基层司法所和街道开展走访协调工作,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解决,在区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司法所办公面积缩水问题得到了有效处理。例如:洪山司法所将搬迁至明望新村新办公场所,司法所实用面积将扩大至200平方米左右;华大司法所调整新的办公场所,面积达180平方米,目前这两所正在走招投标程序;安泰司法所已调整至新的办公场所,面积达240平方米;鼓东司法所、鼓西司法所以及东街司法所所在的街道承诺,将原先司法所与其他部门合用的办公场所全部归由司法所独立使用。

此外,局机关由于朱紫坊文化街区保护性改造,于3月10日搬迁至旧西客站过渡,办公场所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改建装修、分配安排,不存在违规多占、豪华装修等情况,厉行节约搬迁费用。

(二)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扎实开展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积极申报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起草了《法治鼓楼建设纲要》。认真做好年度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绩效考评工作,12月10日、29日分别顺利通过了市、省考评。二是着力加强主题法制宣传。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镇的工作联动,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两违整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服务大局效应。如3月27日,与市法宣办在温泉公园联合举办全市第一场推进两违整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区直相关部门参加活动,积极服务于宜居环境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5月10日,与市环保局、市司法局、省环保宣教中心等联合举办20xx年环保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环保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制宣传。5月29日上午,联合区发改局、市金融办以及省银行业协会等10余家单位,在西湖公园举办以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理性投资,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三是着力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今年以来区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或参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40场。如4月份在辖区的福建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等高校举办一系列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法律讲坛进校园活动,9月26日在鼓一小举办模拟法庭与法律知识抢答活动,得到师生欢迎。四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与区委政法委、鼓西街道党工委联合在鼓西后曹巷共建法治长廊,由15个法制宣传栏组成,主要包括法治名人名言、法律知识等内容,进一步拓展宣传新载体,提升普法实效。五是着力营造法治建设氛围。围绕《法治福建建设纲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宣传主题,通过发送宣传短信、召开交流会、加强新闻报道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法治鼓楼建设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种媒体共刊登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闻信息1162篇次。

(三)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目前,我区已成立区调解中心、10个街镇调解委员会、69个社区调解委员会、15个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主任94名,调解员669名。一年来各调委会排查调解纠纷1458起,调解成功1451起,有效调解了20多件重大疑难防激化案件,调解率为100%,成功率为99.5%。二是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对法院、检察院和公安三大系统的调解对接办公室,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公安机关接处警、检察院公诉和法院诉讼调解的衔接互动,大调解工作格局更加完善。截止12月底,诉调对接工作完成司法确认案件3件;公调对接案件3件;检调对接案件11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三是组织各司法所调解室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和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福建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强鼓楼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内含公证处、人民调解中心及洪山司法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已将房源(明望新村二层,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交付我局,目前已网上公开招投标改装修工程。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后,我区将形成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行业调委会、街镇调解室、社区调委会以及进驻社区的律师法律服务点的健全网络,基本实现人民调解辖区范围的覆盖。

此外,为配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我局今年还尝试在区重点项目现场,黎明斗池旧屋区征迁工地设立临时调解室,以促进征迁工作有序开展。

(四)持续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帮扶,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1、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在局机关成立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社区矫正交付接收中心,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基本信息录入、监控定位、监控抽查和信息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共接收并录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140人,完成监控定位近8000人次,检查社区矫正平台信息近30000人次。二是严格工作程序,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时采用脸部扫描签到与书面签到相互结合的考勤制度,有效杜绝社区矫正人员在参加教育和社区服务时存在的迟到、早退、他人代签以及缺勤现象,保证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的参加时间。三是强化监督,监控指挥中心严格监督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的信息更新工作,确保各司法所矫正平台各项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每天按规定比例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机合一检查。每月局社矫科不定期抽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教育、社区服务、季度评议、日常监管和工作档案规范化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今年以来排查通报各类监控问题23人次,讨论决定警告处分23名违规社区矫正人员。截至目前为止,我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6名,已解除矫正703名,现在册监管233名,无一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今年我局网上公开招聘了12名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通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确保服刑在教人员与预释放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沟通到位。各司法所加强与社区干部的配合,工作中严格按文件要求将刑释解教通知单与出监(所)交接单送达社区及家属,确定接送人,落实必接必送要求。今年以来全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31人,已衔接231人,衔接率100%;已衔接人员全部列入安置帮教,无重新犯罪情况。二是开展排查核实工作,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的具体情况,区分不同对象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帮教活动。三是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电子档案,积极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已建的福州天虹彩印厂、天圆科技有限公司、鼓东工业园、福建飞远城市配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个过渡性安置基地的作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积极联系劳动部门,为有需要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培训;积极争取民政部门支持,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五)持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1、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面。一是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将特困企业职工、失业人员以及因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致贫等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涉及农民工工伤、讨薪事项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尽可能地做到应援尽援;目前共成立7个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此举大大方便受援人用合法合理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共受理案件133多件,该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结合新《刑事诉讼法》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工作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共帮助92名未成年人改造转化。二是不断加强案件的质量管理。建立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强化各个环节办案质量管理,认真审查办案律师提交的办案材料,通过审查案卷、电话回访和回访当事人等途径来了解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及服务质量。受援人及法院的反馈意见满意度均达99.9%。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如:积极选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区综治办、工会等部门开展的有关法律援助活动;结合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开展两违整治及针对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普法网站、微博、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宣传交流信息发布渠道,增强与广大网民群众的互动。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8件,解答咨询约650人次,共为受援人挽回损失586.2万元(其中农民工382.1万元),通过法援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2、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方面。一是严格履行日常监管指导职责,对年度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并组织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进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二是依法做好律师执业登记和执业变更登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登记以及公民代理登记。办理全区律师执业登记36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登记4件、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登记2件、律师执业变更调出18件、律师执业变更调入23件。三是积极拓展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加志愿服务的平台,利用12345平台,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共解答咨询116件;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的全面开展。12月初在我区10个街镇69个社区全面铺开,安排69名律师每周半天到定点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我区律师开展法制讲座6场次,接待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9起,同时积极帮助社区完善各类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我区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00家,办理刑事诉讼代理案件141件,民事诉讼案件代理712件、行政诉讼案件代理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360件,法律咨询2700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472件。

3、提高公证服务水平方面。一是狠抓公证业务质量不放松,认真开展公证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监督指导公证处规范执业。引导公证处主动介入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改善民生等领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强化公证便民措施,集中力量专人限时办理老年人遗嘱公证业务,适当减免经济困难对象的公证费用,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办法。取消原先只有每周一、三、五对外受理业务的做法,改为工作日全日制受理。结合律师进社区活动继续搞好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与司法所结对子,与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签订协议开展公证法律宣传活动。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2602件,业务收费175万元。

20xx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市)

今年以来,邛崃市司法局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完善法律服务机制,强化维护稳定职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法宣传四种形式,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保障

1.普法直通车移动普法。以多媒体LED法制宣传车为载体,深入各镇乡及人流量集中区域移动普法,现场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普法短剧,与群众进行普法知识问答互动,并同步开展普法讲座和法律咨询。今年以来共开展普法活动30余场,发放普法资料和普法扇子、雨伞、购物袋等实物7万余份,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普法短剧等500余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2.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在全市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确定60名以案释法信息员,定期报送案例,利用今日邛崃报、邛崃普法网等媒体刊登典型案例20余期。以法律七进、法治大讲堂为载体,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工作经验的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共50人,组建以案释法讲师团,深入镇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以案释法300余场,受教育2万余人次。与电视台合作,改编典型案例,公开招募群众演员拍摄普法短剧,注重演员海选与拍摄过程的宣传影响,通过身边人演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扩大了普法的影响力和群众参与度,目前已播出9期。

3.新媒介平台全媒体宣法。建立了独立域名的邛崃普法网,让群众更加便捷地查阅普法信息,学习法律法规,运行半年以来在线为群众提供咨询200余人次,点击率过万;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合作搭建手机短信普法平台,覆盖全市移动及电信手机用户,全年发送普法短信260万条。

4.法治文化近距离释法。建成瓮亭法治文化公园、滨河法治文化广场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法治文化和元素融入,让市民在休闲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教育。以普法宣传进乡村法治文化润民心为主题,深入各镇乡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寓法治教育于群众娱乐生活的方式,提升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法律服务三个完善,强化服务民生能力水平

1.完善法律援助基础保障。建成具有成都市县级一流水平的邛崃市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新建羊安、平乐、卧龙、夹关镇郭坝小区等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拓宽了法律援助受理渠道。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4件,提供咨询2710人次,法律援助服务近4000人次,提前完成成都市下达民生工程目标。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市法制办协调配合,在全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同时根据中央关于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要求,与信访局联合成立了邛崃市涉法涉诉事项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信访局群众工作中心。选派12名优秀律师轮流坐班,为信访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进行分流,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场受理法律援助。进驻以来共为信访人提供咨询5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21件。

3.完善公证上门服务机制。开展公证十项承诺活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截至11月底共为群众、企业提供上门服务60余次,涉及2300余人次;为灾后重建安置房抽签、土地整理项目房号抽签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评估机构抽签等进行现场免费监督公证20余次,涉及4711户;为困难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1200余件,减免费用20余万元,成都日报予以了报道。

三、维护稳定两个强化,服务平安建设总体要求

1.强化基层工作效果。完善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实现全市264个村(社区)全覆盖,全面完成成都市下达民生工程目标。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及帮教,会同市检察院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截至11月底,全市回归刑释人员163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301人,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

2.强化人民调解职能。成立邛崃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促进人民调解化解重大、疑难纠纷能力的提升。打造了2个以调解员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协调配合,创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法律援助、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的3+2联动调处工作模式,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妥善解决。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侯雄飞来邛视察时给予了充分肯定,成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忠林批示:这是值得推广的措施。8月6日,成都市司法局在邛崃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等先后进行了报道。

四、下一步工作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实际,围绕服务社会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市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1.法治宣传贴近群众,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以法治大讲堂为载体,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工作,创新、丰富工作载体,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托瓮亭法治文化公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滨河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普法宣传更加生动有效。同时打造一批特色化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阵地逐步向基层拓展,在重点镇乡及灾后重建安置点开展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法治的感染力和引导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的品牌效应。

2.法律服务均衡高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规范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形成公平、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格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尝试设立公职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真正做到让基层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免费法律咨询,切实解决城乡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引导申诉人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管控和监督机制,完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考评及投诉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逐步构建以优质经济的商业法律服务为主体,法律援助和免费法律咨询为保障的多元化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3.法治保障刚柔并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注重社区矫正训诫与帮教、关爱的结合,进一步提升矫治效果,减少重新犯罪。探索构建社区矫正片区管理工作模式,尝试打破镇乡行政区划,建立片区工作点,将相邻镇乡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起来,由专人进行管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的要求,做好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完善,以3+2模式为基础,探索将医疗、环保、物业等热点、难点行业的人民调解组织整合,牵头构建行业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模式,切实提升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化解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光飞驰,新一年的篇章即将翻开。不用猜测,您已经在开始准备今年的岗位年度工作总结了,我们就能利用一篇年度个人总结来进行一次回顾,岗位的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司法局、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为维护全镇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现就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围绕加快法治陶庄建设,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多样式拓展普法宣传形式

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法治陶庄建设的基础来抓,开辟了举办培训班、开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单、法律赶大集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普法宣传。上半年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600多人,开展法律讲座10次,发放宣传单、明白纸近5000份,送法律下乡4场,组织法律赶大集2次,与长明阳律师事务所联合法律宣传2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全方位丰富普法宣传内容

一是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宣传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利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25土地日、村两委换届选举、三夏防火防汛等时节,深入开展经济法、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相关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障法、食品卫生法等与资源、环境、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了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努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了劳动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今年陶庄镇拆迁任务,我们加大了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等方面法律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劳动法、婚姻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房屋拆迁条例、物权法、安全生产法等,增强了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促进社会公正正义,大力宣传了《刑法》等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中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护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大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3、多渠道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我们在2所中小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青少年进行全面系统的教育。期间,不断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让法律知识“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教室”活动得到进一步深化。

二是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针对陶庄镇企业多的实际,由司法所牵头、劳动服务站配合,在农民工入厂时同时发放法律宣传册,提高农民工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组织司法行政协理员培训6次,培训人数600多人,开展了“模范法治示范户”活动,调动了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为法治村居的创建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