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合同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保护我们,并为我们提供可能,我们必须要在了解情况后把合同给签订好才行。此时就可以对自己的合同做个签署了,新的一年才会更加有明确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安排来年的工作!既然这样,您晓不晓得签合同有哪些步骤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
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 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
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旅游人身意外保险预约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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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4.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险人住所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金额的10%的限额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5.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乘坐非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
8.被保险人通过安全检查后又离开机场遭受意外伤害。
第五条 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持本合同约定航班班机的有效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二、被保险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继续有效,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乘等效航班班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同一被保险人最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
二、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每份保险费为人民币20元。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交通意外保险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 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 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 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 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 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被保险人人名清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受益人
与被保险人关系
保险卡号
01
02
03
04
注意:
1. 本人名清单所填选项必须与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记录一致,如有差错,__将不负责理赔。
2. 受益人如不填视为法定继承人。
附件二:保险确认单
尊敬的客户:
为感谢您一直以来对__酒店预订网的信任和支持,我公司特别为您准备了为期_年的免费交通意外保险,为您的出行提供无忧的保障计划。'__卡'是一种专为广大旅游出差人士而量身定做的低保费高保障的综合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由__承保。
旅行社聘用合同范本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 主要约定事项
□甲方同行人员: 人数、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等,以及委托书(详见附件1)。
1.甲方参加旅游团旅游团团号:
2.行程及标准:《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详见附件2)
3.参加团队约定
如乙方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甲方同意转由 旅行社合并发团,乙方在团队出发前,将发团旅行社以及异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告知甲方。
第2条 旅游者保险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其主要保险事项重点说明:(注: 甲方己详阅并明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保险范围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游的旅游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有其监护人随行。
2.保险责任
旅游者在境内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支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意外伤害保障(死亡、伤残最高赔付人民币10万元,未成年人最高赔付人民币5万元)
②意外医疗保障(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人民币2万元)
③丧葬保障(丧葬处理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5千元)
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医疗,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4.保险期间
国内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被保险人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自行脱团),其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5.索赔要求与程序(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6.争议处理
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可向保险合同签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方式
1、旅游费用: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元。其中:成人 元/人,共 人;
小孩 元/人,共 人(注: 小孩费用只含 );合计人民币 元。
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①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交通客票费(注: 飞机包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
□餐饮住宿费:《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中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游览费:《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中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接待交通费:从旅游集中至旅游结束时地面接待的大交通费用。
□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项所列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或交通运输部门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②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航空保险费,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旅游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