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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0-09-01

读《尘埃落定》。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我们的生活慢慢由实用文书组成的,实用文书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书信,什么样的实用类文书比较高质量?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尘埃落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尘埃落定,思绪飞扬。

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它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的名字叫《尘埃落定》,作者叫阿来。

读这本书,我是慕名而来,尽兴而归。好久没有被这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击中了。它让我知道了一本好书的重量,一个奇迹的产生!这一整天我都沉浸在小说史诗般的浪漫神秘的风土人情中,我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厚重丰富的藏族文化所折服,被巫师那神奇的法力和人们周围神秘的事件所吸引!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这个儿子虽傻,但却拥有与生俱来的未卜先知的本领和超时代的预感与举止。因其做事顺应天意与民心,得到了百姓和奴隶们的拥护与支持,并成为带有奴隶阶级性质的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个故事情节曲折,充满浓郁的民族情调,以傻子特有的超然于物外的视角,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阿来用文字营造了一种气氛,语言耐人寻味,深刻而洒脱,故事优美曲折,情感直接火暴,描述细腻准确,尤其对人物的动作、微妙的体验和心理变化、人物多变的品质特征等细节描写把握得准确到极致,凡需要之处无一不精彩,特别是对草原上男女之爱的描写,既不煽情也不色情,而是直接、自然,令人惊叹文明人类已离大自然又有多远。

就我认为,此书成功的地方至少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欣赏感觉,新颖的叙事语言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傻子以其天生的独特视角,引领读者看到他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变迁过程,剖析了人类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在傻子眼中,声音、事物都仿佛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外衣,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雪花就像成群的鸟,密不透风地从天上扑向大地。

在他眼里,水是分崩离析的,绸缎是流淌的水,风和雪是成群的鸟这时的文字不再是枯燥的堆砌,而是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埃落定》的获奖评语)。

二、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

小说塑造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的大儿子看来,人是按骨头分类的: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艺人,巫师,说唱艺人。而傻子则认为,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因此他对下人宽容关心,哪怕他们偶尔犯上也不以为然。

聪明人把奴隶看成牲畜,看成任何东西就是不看成人,而傻子却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他没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请求麦其土司减免百姓税收,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和拥戴。《尘埃落定》揭示了一个真理:如果替天行道,即使是傻子,老天也会帮助他的;反之,则是自取灭亡。

《尘埃落定》使我们融人封闭的土司世界的悲喜情仇,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中国少数民族的性格,即面对时代变迁,他们由不想接受到不得不接受,但他们始终要坚持自己心中那种神圣。这种封闭的文明在外来文明的冲击下,崩析瓦解。在此过程中,外来文明既带来了繁荣和财富,也带来了战争和灾难,当象征奴隶制的土司官寨在炮火中轰然坍塌,尘埃落定后,给人留下了深深的思索。

小说主人公傻子的形象也许有点老套,因为把聪明当傻子来写已大有人在,但阿来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对傻和聪明的处理都没有走极端,而是既不过分渲染他的傻,也不过分刻画他的聪明。虽然在个别情节处理上还有点生硬,但总体给人的感觉是自然的。

但小说的结尾让我很费解,觉得有点画蛇添足,傻子怎么就被那个仇人给杀了呢?我真看不出作者有什么深意安排在里面。

总体来说这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人欣赏、值得人思索的书。因此,我希望有更多的像《尘埃落定》这样的好书横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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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窃读记》后感


我们的先贤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外国大作家高尔基也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是我们的良师也是益友。最近我和作家林海音交上了朋友,并读了她的《窃读记》,我被她那种对读书的执着深深地震撼了!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记叙一个名叫林海音的小女孩每天都去书店里看书,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因为没钱买所以只能去偷偷的看,每次去看书都是提心吊胆的。她每次读完书后,精神之田就会有一种丰收的喜悦,虽然长时间的看书眼睛会很难受,身体很疲惫,腿站的也很累,但是心灵却得到了成长。并最终成为一名大作家!

看完《窃读记》,我感觉到作者对书的渴望是强烈到了极点,见到一本好书,就会像一匹恶狼见到一块肉似的,贪婪的读着。如果拿我和作者相比,赢我不在话下,也使我感到很惭愧。作者在没有钱买书的情况下偷偷的上书店提心吊胆的去看书,而我却有良好的条件,根本不需要偷偷的去看书,还不珍惜,那么多书买来之后随便翻翻就完事了,放在柜子里,多长时间都不读一次。与小作者相比,我真是当之无愧的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深深感到了一个爱看书的人将来必定有所成就,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是很容易被社会淘汰的。从此后我就有意无意多找一些有意义的书籍去看,刚开始也很难进入角色,专心不起来,表面上看我在读书,其实我的心早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态度与《窃读记》中小作者形成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幸运的是每当我想放弃时,林海音那种执着的读书情景又出现在眼前,难道我比不上一个小女孩?对,我不能输!有了这动力,我再次回到书海中。于是我还制订详细的读书计划,慢慢地,在近一个月时间里,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阅读着,古代经典《弟子规》让我懂得孝顺长辈,为人处事;《爱的教育》中同龄人一个个真实而友爱的故事让我感;《昆虫记》作者带我走进一个五彩斑斓,有趣而神秘的动物世界读书让我痴迷,我像一只小书虫在书页中不知疲惫地啃,读书让我疲惫,同时也让我快乐!

读完《窃读记》让我受益匪浅,人要活到老学到老,读书亦如此,一定要牢牢记住,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读《论语》


家里有两个孩子当听众,对于我这个好讲话的人,确是方便。高兴起来,便向他们高谈阔论一番。老子的话,有理无理一个样。孩子识趣,只管听,不争鸣,这往往使我越谈越惬意。

这一回,跟孩子又扯开了《论语》和仁的话题。《论语》这部书,多处谈及仁。

然而仍纯粹以我做老子的身份讲话,望文生义,借题发挥,且自以为是。涉及到古代文献典籍,我的态度大率如此。我偶尔翻检《论语》,就像翻检时下流行的文艺报刊,根本算不上研究。而作为文学作品看,我认为《论语》是上上乘的。

我喜欢《论语》的那种心安理得;

我喜欢《论语》的那种从容不迫;

我喜欢《论语》的那种深入浅出;

我喜欢《论语》的那种意味悠长。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温,不亦君子乎?

《论语》一部书开头这几句,如一支优美的牧歌.它好像在欣赏生活,礼赞生活,在提示着生活的一种至高至美的境界。

它要求人们学,要求人们习,学而习,人才能成为君子。君子这个字眼,好像不完全仅仅显示人的社会地位.我觉得它还包含着对于一个人的教养、修养、生活态度和志趣的评价。人之所以成其为君子,亦即人之所以成其为较高的人了。而从中便有了说,有了乐,有了不温。这光景,是很不坏的。

读《论语》会使我想起陶渊明的《归去来辞》: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调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如同孔子强调学而习,陶渊明强调归而追。不能一去不返,一放难收,要回来。回来并非无所事事,在归中而另有所追,亦即从另一人生境界上重新出发,重新前进,这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积极。无论就《归去来辞》的这几句话,还是就陶渊明的整个作品,都具有《论语》的那种心安理得,从容不迫,深入浅出,意味悠长。陶渊明以他的作品和实践,体现了孔子至为向往而终生都不打算享有的风乎舞云,咏而归的那种与自然相亲相近的生活状态。怎么人们老把陶渊明视为避世者,而不看见他也是孔子的传人呢?陶文陶诗的思想风貌,温柔敦厚,充满了爱心;笔调亦直亦曲,亦方亦圆,如倾如诉,如叹如咏,这般文笔,我以为只能从《论语》中得来!

读《活着》


作者在小说中刻画了不多的人物和相对于这些人物而言太多的死亡。小说的主人公福贵成为惟一生存下来的人。这种鲜明的对比更加突出了小说以活着为题的深刻的含义。如果在平稳的生活中所有的人物都能经历了所有的磨难得以生存,无论他们的生存状态到了末了是如何,是属于幸福或者困苦或者平庸中的任何一种,主人公都不会深刻地感受到活着对于他个人有着多么巨大的意义。福贵在整个小说的故事历程中就是通过一次次感受身边的人的死亡来重复地体察自己的生存,并且用他自己的生存来纪念别人的死亡。对于一个小说中的人物而言,在几十年的时间里重复着对死亡的观察和纪念实在是一件

相当残酷的事,在现实中的人恐怕没有谁能如福贵那样承受,而更残酷的是福贵在观察和纪念了那么多的死亡以后活了下来,并且从观察死亡的哀伤中超脱出来。在这样的故事面前,作为读者的我很难从同情和敬佩中选择出合适的心情去对待福贵这样一个历经了财富的消失、历史的更替、家庭的沦亡而最后仍然有勇气生存的人物。他确实有值得同情的遭遇,虽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必须由他自己负责,但是他的对生存的义无返顾的坚持给人相当的震撼。

作为一个故事而存在,小说不会有太多的感人的力量,至多是个典型的悲剧故事。但是作者的叙述方式给了小说超越了故事的力量。在叙述这样一个残酷的与死亡结缘的故事的时候,作者用的是交错了历史和现实的第一人称的表述,仿佛福贵在你面前向你陈述他自己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所经历的一切。历史上的风风雨雨淡淡地隐藏在故事的背后,虽然自始至终都影响着故事,影响着故事中的人物,影响着故事中的人物的生存状态乃至决定着人物的生死,但是历史并没有妨碍人物在故事中的性格的同一性,也没有妨碍小说如同叙述故事般的表述方式。在整部小说里,作者的笔调既没有讴歌人物的热情,也没有漠视生存与死亡的冷淡,而是一种贯彻着通达的平静。这种平静一定是作者深刻思索的产物,因为似乎只有这种平静才能体现小说的震撼力。太热烈的笔调可能使故事落人庸俗的悲剧故事的行列,太冷淡的笔调或许会因为小说中太多的死亡而显得奇诡,而这种恰到好处的平静使得作者的精神力量贯穿到每个句子当中,让死亡以及死亡的数量都成为推动故事向前进的力量,也成为完整福贵这个主人公的性格和人格的力量。这样的力量的体现也许正是余华不同于其他作家的原因之一。

《活着》在我的印象里是一部探讨生命长度和生命意义的小说,一个悲剧性的故事因为余华独到的叙述和独到的力量而放射出理性的光辉。在一切透视生命意义的小说里,《活着》在余华的笔下不凡。